“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的《师说》,为教师这一光荣的职业作了“定位”。千百年来,“教师”历朝历代均受到世人的尊崇,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古代教师的“雅称”上品味一二。
“夫子”。古代称大夫(官职)为“夫子”。孔子曾为鲁大夫,故其弟子也称孔子为“夫子”。后来用“夫子”尊称教师。《论语·子张》中载:“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
“师长”。官师(百官或官吏之长)和长者,含有视老师为尊长之义,是古时候对教师的尊称之一。《韩非子·五蠹》中载:“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
“山长”。是历代对山中书院的主讲教师的称谓,其出处源于《荆相近事》。五代十国时期,蒋维东隐居衡山讲学,受业者众多,蒋维东被尊称为“山长”。
“西席”。也称“西宾”,汉明帝刘庄当太子时,曾拜桓荣为师,登皇位后,他对桓荣仍十分尊敬,常到桓荣住的太常府内,听桓荣讲经。汉代席地而坐,室内座次以靠西向东为尊。汉明帝虽贵为皇帝,仍然给桓荣安排坐西面东的座席,表示对启蒙老师的尊敬。
“博士”。称教师为“博士”始于战国,秦、汉相承。汉武帝时,设“五经博士”,此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唐置国子、四门等博士,明、清时也有国子博士。《史记·循吏列传》载文:“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古代的“博士”与今天的“博士”语义不同。
“函丈”。书函中常用作对师长的敬称,语同“讲席”。《礼记·曲礼上》中载:“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郑玄注:“谓讲问之客也。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黄宗羲《与陈乾初论学书》中说:“自丙午奉教函丈以来,不相闻问,盖十有一年矣。”
“祭酒”。原来指祭祀或宴会时,由年高望重者举酒祭神,为一种荣誉。汉武帝设五经博士,首席称“博士仆射”,东汉改为“博士祭酒”,于是“祭酒”就成为官学中教师的称谓。西晋改为“国子祭酒”,主管国子学或太学。隋以后称“国子监酒”,为国子监的主管者。
“宗师”。原为掌管宗室子弟训导的官员。《汉书·平帝纪》载:“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后逐渐演变为众人所崇仰、堪称师表的人。北宋孔平仲《谈苑》卷三:“石介,字守道,徂徕山人也。文章学术,天下宗师,皆呼为徂徕先生。”
“经师”。汉代以经学教授学生的学官,后来指传授经学的教师。《汉书·平帝纪》载:“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
“讲郎”。原为讲授经书的官员。《后汉书·儒林传》载:“又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
“教谕”。原为宋代京师小学和武学中的学官名。明清时期,县设“县儒学”作为一县之最高教育机构,内设教谕一人,另设训导数人。训导是指辅助教谕的助手。府学教谕多为进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明史·职官志四》载:“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
“师保”。原为古代辅弼帝王和教导王室子弟的官员,亦师亦保,统称“师保”。《周易·系辞下》载:“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后来泛指老师。如清代龚自珍《抱小》:“小学者,子弟之学。学之以侍父兄师保之侧,以待父兄师保之顾问者也。”
“学博”。原为唐代府郡的学官。唐代府郡置经学博士各一人,掌以五经教授学生,后泛称学官为学博。清代小说家吴敬梓的《儒林外史》第三十六回中载:“这人大是不同。不但无学博气,尤其无进士气。”
“司业”。官名,兼教公卿大夫等贵族子弟,故后世用作教师称谓。隋朝设国子监司业,帮助祭酒教授生徒。宋濂《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这里的司业就是明代国子监中的教师称谓。
“学正”。宋、元、明、清国子监所属教师。其职务是协助博士教学,并做训导工作。元代路、州、县学及书院设学正,明、清州学设学正,负责教育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