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11时20分许,高速支队滨保大队交警巡查至津宁高速公路一处匝道互通段时,发现一辆小客车发生自燃,不时有车辆驶过该路段,而此时户外气温超过40℃,情况十分危险。为保障安全,交警果断采取临时断交措施,并在现场摆放好反光锥桶。消防车很快赶到现场,经过近40分钟紧张有序救援,交警与消防队员携手将火扑灭,现场交通恢复正常。由于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周边其他人员和车辆的人身财产损失。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炎炎夏日出游增多,也是车辆自燃的高发季。在行驶中,车辆轮胎与发动机等各部件长时间连续运转,会造成温度升高,容易引发自燃。因此,驾驶人在发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的各项安全性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具体来说,出发前可提前进行以下操作:
一是对车辆发动机、制动装置、刹车片等区域进行维修保养,查看油位是否临近最低值,避免车辆零部件磨损起火;
二是切勿在车内长期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保证车内环境干燥;
三是切勿将车辆长期暴晒在阳光下,或在车窗旁放置眼镜、玻璃杯、水晶摆件等易在光照条件下起火的物品,若长时间不使用车辆,可停放在阴凉位置或使用防尘罩保护车身;
四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长距离驾车出行,应按照此规定执行,保证驾驶人良好的行车状态,避免车辆长时间运转引发的零部件过热等隐患。
新报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