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宿迁。因父亲突发严重脑梗症状送医抢救,朱先生才发现,不久前医生称成功植入父亲颅内血管的高价进口支架竟然“消失”了。朱先生说,眼看事态败露,涉事的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操刀医师才承认,此前的手术未能成功放置支架。6月7日,朱先生父亲因动脉血栓堵闭致大部分脑干坏死,不幸去世。朱先生表示,将就涉事医院和医护人员故意隐瞒支架未能植入事实、伪造病历虚构手术经过、未装支架却收取费用等情况,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医院和医生医疗过失责任。
朱先生提供的录音中,涉事医生齐某称:“我做了这么多手术,没做成的时候很少,当时这个支架没放成,我觉得很打脸,感觉有点不好看,下不了台。”“支架没有用,但也浪费掉了。你说不收费,去哪儿出这个东西?那还得让医院贴钱,(我)也怕处分。”收据显示该进口颅内支架47000元。纵然听闻过不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但见多识广的网友还是震惊了,因为该事件过于离谱,骇人听闻。怕丢脸?于是假装手术成功了,钱还一分没少收。且借口是那么奇葩。“我不想丢脸,那就让病人丢命好了。”医者仁心,生命至上,一个医生为了所谓的面子连最基本的医德都没有,怎配做医生?
更加让人细思极恐的是,患者家属得知真相,纯粹是涉事医生实在瞒不过去了。这就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医学知识和技能,对普通人来说有信息壁垒,医患关系是信息不对称的,所以才生死相托。生死相托不是说医生一定能挽救生命,而是寄托了对医生的高度信任——水平可能有高低,但绝不能恶意欺骗患者及其家属。“不同医院的诊疗水平有高有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也不能100%避免出错。”“本应预见不良结果可能出现,却抱着侥幸心理未采取防范措施,放任不良结果出现并隐瞒实情,就不仅仅是一般医疗过失问题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评价说,事件虽属医疗行业中较罕见的情况,但也暴露出相关管理问题。《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患者及其家属要是知道手术没成功,可能会去别处求医,患者也会活得更仔细点。谎称手术成功,何止是骗了手术费、材料费,这是图财害命。”网友也有理由怀疑,对涉事医院和医生来说,该事件可能并非个案。“可以查查以往经过他手的病例了,还有一起操作的医护人员,应该都查一遍,有没有类似没植入支架却收费的。”
当然,目前,单凭患者家属提供的住院病历记录、涉事医生的电话录音等内容,无法判断医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须进行鉴定。所以,需要启动全面调查。一旦查实,涉事操刀医生的隐瞒行为,已经违反了《民法典》和《医师法》等相关法律和医师职业道德规范。若经过当地卫健委调查,证实其行为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性质严重的,涉事医生会被吊销行医执照,还可能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