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郭晓莹】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24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10165元调整为10350元,上调185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9110元调整为9285元,上调175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本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7.73元,上调0.14元;92号汽油8.33元,95号汽油8.80元,均上调0.15元;0号柴油8.02元,上调0.15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