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回顾
2025年是天津大事要事难事集中交织的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严峻复杂形势,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工作,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创新动能加速集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民生保障扎实有力,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积极成效。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克服经济发展中的波动与挑战,加强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多渠道盘活资源资产,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全年主要预算目标顺利完成,为推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财力基础持续稳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200亿元,税收收入规模创历史新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76.1%,财政收入实现量增质优。深入挖掘房产、土地、股权、债权等资产价值,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奖惩机制,形成政府财力381亿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获得“两重”、“两新”资金117.7亿元,城市更新、幸福河湖等多个项目纳入国家试点名单。
——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全面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出台我市指导意见,提出六方面21项改革举措,系统性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配置效率和安全水平。制定市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加强二级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管理,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与约束力。建立支出政策定期评估清理机制,将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等纳入评估范围,清理退出部分效率不高、聚焦不足的政策,破解支出政策固化、资金“只进不出”问题。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年压减非急需非必要支出58.7亿元。
——财经秩序不断规范。健全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明确13项财会监督重点任务,协同监督清单事项扩展至43项,“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监督格局基本形成。制定财会监督检查质量控制标准,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双一流”高校建设等15个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将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对2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更好发挥监督作用。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1.7亿元,完成预算101.1%,比上年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1690.4亿元,增长4.3%;非税收入531.3亿元,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净补助763.9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01.5亿元、上年结余262.7亿元、调入资金等142.8亿元,预算总收入为369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9.4%,按可比口径增长0.5%,加上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6.2亿元,预算总支出3405.9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预算总支出,当年结余286.7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2)市级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2.8亿元,完成预算99.9%,比上年增长0.9%。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净补助763.9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35.3亿元、上年结余102.1亿元、调入资金等34.1亿元,减去市对区转移支付净补助518.1亿元,预算总收入为1330.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0.3%,按可比口径增长4%,加上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3.5亿元,预算总支出1206.1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预算总支出,当年结余124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转移支付。中央对我市转移支付净补助763.9亿元,比上年减少119.7亿元,主要是增发国债等政策退出,包括由地方统筹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684.1亿元、按规定使用的专项转移支付79.8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净补助518.1亿元,比上年减少96.6亿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474.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5.5亿元,完成预算80.4%,比上年下降1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122.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453.2亿元、上年结余470.6亿元、调入资金等29亿元,预算总收入为268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1.1%,下降3.7%,加上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85.8亿元,预算总支出2356.7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预算总支出,当年结余323.9亿元,主要是结转项目资金。
(2)市级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4.8亿元,完成预算84.1%,比上年下降3.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122.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338.3亿元、上年结余68.9亿元,减去市对区转移支付172.2亿元、调出资金等49.6亿元,预算总收入为642.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5.7%,下降40%,加上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14.3亿元,预算总支出599.7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预算总支出,当年结余42.8亿元,主要是结转项目资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70.5亿元,完成预算97.3%,比上年增长0.6%。其中,保险费收入1549.3亿元、财政补贴463亿元、利息收入18.7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20.2亿元,完成预算97.3%,增长3.6%。当年收入减去当年支出,当年结余5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21.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6.2%,比上年下降56.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0.4亿元、上年结余10.2亿元,预算总收入为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1%,下降27.8%。预算总收入减去预算支出,当年结余1.9亿元,主要是结转项目资金。
(2)市级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8亿元,完成预算105.7%,比上年下降73.1%。加上中央转移支付0.4亿元、上年结余8.9亿元,预算总收入为1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亿元,完成预算99.6%,下降38.1%。预算总收入减去预算支出,当年结余0.5亿元,主要是结转项目资金。
5.地方政府债务
2025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046.1亿元,其中市级债务限额4622.2亿元,区级债务限额10613.1亿元,待分配限额810.8亿元。截至2025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099.4亿元,其中市级债务余额4579.5亿元,区级债务余额10519.9亿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二)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天津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着力支持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同时以深化改革破难题、以强化管理增效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精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积极扩大有效需求。
多措并举提振消费。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扩大汽车报废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将手机等数码产品纳入补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6亿元,直接拉动消费超310亿元。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提升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水平,将惠民生与促消费更好结合起来。推动首发经济发展,首家市内免税店开门纳客,254家品质首店扎根落户。支持举办购在中国·2025精品消费月、京津冀消费季、海河国际消费季等主题活动,在商圈建设中植入新品牌、新业态,加快打造国际化、新潮化的文旅消费场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成功举办夏季达沃斯论坛,安排专项资金0.3亿元支持举办各类展会118场,展会数量和参展面积实现双提升。
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扎实推进“两重”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9亿元,做好配套资金、政府采购等要素保障,应用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等80个重大项目全部开工。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9亿元、较同期增长82.7%,引导社会资本联动投入科技创新、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重点基建项目。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26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69个项目建设,用好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政策,更好补短板、增后劲。支持制造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设备更新,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2.7亿元,助力技术迭代、产业升级。落实信保统保、公平贸易、服务贸易等政策,安排资金1.9亿元,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2.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保障重大部署落地见效。
强化大事要事保障。高效服务保障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严格落实节俭办会要求,精细化制定预算核定标准,上合组织“两平台一中心”实体运行,服务办成了一届友好、团结、成果丰硕的盛会。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支持海河产业基金设立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增强资源要素市场化引聚能力。推动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实体化运行,累计在津布局13家技术创新平台,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加快京滨城际南段建设,G95首都地区环线启动前期工作,区域交通“大动脉”织密成型。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安排奖励资金3.4亿元,支持做大做强港口关联产业,天津港集装箱航线增至150条、吞吐量超2400万标准箱,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排位升至全球第18位,港口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加强税源建设,健全重点税源分析机制,形成招商价值评估报告485份,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统筹安排部分债券额度,支持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推动解决“三角债”、“连环欠”问题。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作用,为2523家小微企业提供再担保54.2亿元,认真落实降低经营成本、鼓励研发创新、支持企业融资等惠企助企政策。大力振兴津门老字号,累计培育津门老字号213个,助力老品牌产品转型升级。发展壮大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海河产业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合作发起设立AIC基金、并购基金等,基金规模达52亿元,构建区域创新和产业生态矩阵。
3.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焕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激发科技创新动力。推动天开高教科创园蓬勃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优质科创项目孵化转化,累计注册科技型企业超4500家,和平模创社区、静海团泊健康城等纳入“多点”布局。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安排资金3.9亿元,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新增1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在高能锂金属电池等领域产出“0到1”重大创新成果。出台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创新认定猎豹企业250家。安排基础研究项目经费1亿元,支持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安排人才专项资金2.5亿元,服务人才强市战略,新当选“两院”院士7名,引进集聚国家重点院所团队,筑就引才聚才“港湾”。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安排资金7.1亿元,支持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等项目669个,武清区、西青区获评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12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产值突破1.4万亿元。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4家入选首批国家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名单。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36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中央奖补资金9200万元。不断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达到43家、322家。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对49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种子”企业提供贷款融资贴息支持,撬动新增贷款80.7亿元。出台算力券试点政策,支持企业租用智能算力、超级算力资源,促进算力产业加快发展。
4.稳步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粮食稳产增收,安排资金20.2亿元,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与应用、农业信贷担保补贴等政策,建设高标准农田47.8万亩,粮食、肉、菜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实现全面增长。获批建设3个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举办第22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津农精品”销售额突破百亿元,不断壮大富民产业。和美乡村展露新颜,新建提升农村公路310公里、厕所1.9万座,生活垃圾、黑臭水体和面源污染治理成果显著。支持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下达奖励资金6.9亿元,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帮扶资金26.2亿元,助力结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5亿元,支持冬季清洁取暖、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等重点工作,推动天焦公司转型退出,PM2.5年均浓度3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0.9亿元,支持海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推动土壤环境风险持续有效管控。争取中央资金2.8亿元,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统筹资金2.7亿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快推动“三北”工程建设,完善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
5.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用心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支持20项民心工程建设,60项任务全面收官。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放就业创业补贴13亿元,建成就业驿站130家,新增就业32.7万人。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25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继续扩围,新增本科高校1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环湖医院天塔院区建成开诊,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政策,落实育儿补贴和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等政策,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关心关爱老年人,建成养老服务综合体30个、示范型老人家食堂30个,持续擦亮“津牌养老”名片。
优化城市功能品质。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新开工郁江新里等8个更新项目,改造燃气、供热、供水等老旧管网2202公里,实施一批城市道路和桥梁维修改造,五大道公园、设计公园和85个口袋公园等建成开放。持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启动改造19个城中村、180个城镇老旧小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611部,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957套(间),发放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4.7亿元。地铁4号线北段、7号线一期南段建成通车,城市交通更加便捷顺畅。实施全民健身设施提升行动,新建和更新主题体育公园、社区健身园等1100余处,举办首届全民健身健康运动会,打造群众赛事活动新品牌。
各位代表!“十四五”时期是天津爬坡过坎、积势发展的五年。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沉着应对各类风险挑战,资金使用效能不断提升,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
五年来,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推动经济质效稳步提升。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上2200亿元台阶,较“十三五”末年均增长2.9%,财力增长底盘更加坚实。获得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501亿元,发行专项债券2734亿元支持实施513个重大项目建设,驱动“投资+消费”双轮并进。落实留抵退税政策762亿元,为企业减负纾困,发展韧性持续增强。
五年来,财政民生导向更加鲜明,促进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始终将“民生账单”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项,民生支出占比保持七成以上。公共服务扩容提质,新增中小学学位22.9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较2020年翻两番,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9.6万套(间)。社会保障网织密织牢,动态提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低保等待遇,新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639张,建成养老机构357家。
五年来,财政改革更加纵深突破,驱动治理效能全面提高。聚焦“破堵点、提效能、强监管”,改革攻坚向深水区挺进。零基预算改革破冰攻坚,建立“应保尽保、有进有退、讲求质效”分配机制,打破“基数依赖”,实现“钱随事走、精准滴灌”。数字财政建设加速落地,市区两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贯通,1.5万余个实有资金账户纳入财资监管平台,人工智能大模型驱动税源管理迭代升级,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
二、“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财政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主要目标
——财政政策效能显著增强。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更好发挥,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精准有效,应对冲击挑战的措施更加有力,财政运行稳定在合理区间。财政政策工具箱不断丰富,与金融、就业、产业、投资等政策衔接更加紧密、协同顺畅,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有效彰显。
——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多元化的财力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走深走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兴市人才强市、港产城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等取得新进展。
——民生福祉水平稳步提高。民生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更多财政资金投资于人和服务民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扎实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城市内涵式发展迈上新台阶,美丽天津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财政管理改革更加深入。财政科学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分配机制更科学、支出标准体系更健全,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持续强化,财会监督权威性、有效性不断增强。市对区财政体制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更加规范,市级统筹能力稳步提高。数字财政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化管理能力更好适应发展需要。
(二)重点任务
1.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唱好京津“双城记”,积极融入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加强科技、教育、医疗等领域合作。全面加强协同创新、产业协作、服务协力,深化拓展重点领域合作,优化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支持打造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加强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2.全方位扩大有效需求。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统筹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良性循环。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坚持有保有压,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3.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和数智化转型,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扩大优质经营主体。完善整合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打造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数字天津,支持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
4.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用好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扩围机遇,健全实验室保障体系,支持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增强创新策源能力。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推动市属高校“双一流”建设和特色化发展,一体化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产学研用。高质量推进科创园区建设,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力度。
5.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支持“津农精品”做大做强。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
6.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多措并举稳定外贸规模、优化外贸结构,落实出口信保、公平贸易、国际化经营能力、跨境电商及服务贸易等支持政策,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提升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能级,加快推进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稳定和扩大重点群体就业。适应学龄人口结构变化,推进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设健康天津。
8.提升城市发展内涵品质。支持开展城市更新,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分类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加强韧性城市建设,支持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高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能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共享。支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文旅商贸深度融合。
9.持续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两年攻坚行动,保护好大运河(天津段)生态环境,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治理力度,支持开展固体废物全链条监管,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治理攻坚。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支持实施湿地和自然保护地保护。深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10.全面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健全财政运行与宏观调控相协调的决策机制,强化财政政策一致性评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支出政策评估退出机制,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控本增效、物有所值”为核心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强化预算绩效投入产出分析,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加快数字财政建设。
11.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提高市级统筹能力。完善转移支付分类管理体系。加强基层“三保”管理,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整合区域高质量发展资金,推动区域支持政策转型,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规范执行收入划分体制,保障资源要素顺畅流动。
12.强化财会监督和内控建设。加强财会监督能力建设,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积极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推动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改革发展。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内控内审制度体系。
三、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知恩感恩、知重负重、知难克难、知责担责,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一)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工作部署,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扎实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深入推进“三新”、“三量”工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充分激发有效需求,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预算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强化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积极取向,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政策,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支撑。实事求是、科学预测财政收入,加大各类结余资金、存量资源资产的统筹盘活力度,强化“四本”预算有效衔接。加强财政政策与各类政策协调联动,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合力。
——优化结构,精准保障重点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加大节流力度。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围绕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对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教育、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注重绩效,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清理规范低效无效支出,优化政策设计和管理机制,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严守底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全链条、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化债主体责任,多渠道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大对基层财政保障力度,增强基层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抵御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收支。一般公共收入预算2266亿元,比上年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1750亿元,增长3.5%。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净补助625.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35.5亿元、上年结余286.7亿元、调入资金等408亿元,预算总收入为3721.3亿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3706.2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4%,加上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5.1亿元,预算总支出为3721.3亿元。
(下转第7版)
(上接第6版)
(2)市级收支。一般公共收入预算821亿元,比上年增长1%。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净补助625.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35.5亿元、上年结余124亿元、调入资金等184.3亿元,减去市对区转移支付净补助488亿元,预算总收入为1401.9亿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392.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3%,加上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4亿元,预算总支出为1401.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收支。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56.5亿元,比上年增长8.4%。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加上中央转移支付19.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660.7亿元、上年结余323.9亿元、调入资金等131.5亿元,预算总收入为179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52.3亿元,按可比口径下降6.4%,加上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40亿元,预算总支出为1792.3亿元。
(2)市级收支。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66.6亿元,比上年增长9.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19.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33.1亿元、上年结余42.8亿元,减去市对区转移支付147.6亿元、调出资金等32.4亿元,预算总收入为48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65.3亿元,按可比口径下降8.2%,加上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16.9亿元,预算总支出为482.2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208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保险费收入1624.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00.3亿元、利息收入25.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104.3亿元,增长4.2%。收入预算减去支出预算,当年结余103.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52.1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2.6亿元,比上年增长30.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加上中央转移支付0.4亿元、上年结余1.9亿元,预算总收入为2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4.9亿元,下降4.9%,包括: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7亿元、转移性支出7.8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9亿元、国有企业公益性补贴3.3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亿元。
(2)市级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9.2亿元,比上年增长4%。加上中央转移支付0.4亿元、上年结余0.5亿元,预算总收入为1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1亿元,下降42.3%,包括: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8亿元、转移性支出3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3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6亿元。根据项目需要,拟先行分配市级14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2亿元;拟分配区级104.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同时,结合我市隐性债务置换工作需要,从上年结转的待分配债务限额中安排市级216.9亿元、区级323.1亿元,剩余限额将另行分配。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至市人大批准市级预算草案前,按照2026年度预算草案已预拨人员运转经费等25亿元。
四、2026年财政政策和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焦重大战略保障,服务发展大事要事
全力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集中投向一批牵引性强、示范效应显著的重大项目,加速区域优势互补与要素高效流通。强化创新链协同协作,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域内转化率。以“117项目”全面盘活带动周边片区功能提升,加强多元化政策资金保障,系统布局高端资源、创新要素、特色产业。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兴港高速建设,加快完善“公铁水空”多式联运体系。有序推进机场三期改扩建,加快推进京滨城际南段、G95首都地区环线等工程,优化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
增强科技和产业创新动能支撑。推动天开高教科创园科学布局、聚能起势,升级提效支持政策,增强全域全要素创新引领辐射。积极共建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进现代中药、合成生物等创新平台建设,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集聚资源做强科技企业,安排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8.7亿元,支持培育更多猎豹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国家新一轮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修订完善产业支持政策体系,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
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安排资金8.7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建成高标准农田32.8万亩。接续实施现代设施农业更新改造工程,稳定生猪生产、奶业发展、渔业发展扶持资金,优化农业信贷担保支持政策,保障“菜篮子”供给稳定。支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特色产业,优化农业品种研发推广后补助政策,支持“津农精品”品牌发展。支持打造10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片区,有序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改造农村公路210公里、村内道路120万平方米。足额安排结对地区帮扶资金,持续巩固拓展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成果。
(二)着力挖掘有效需求,支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以旧换新领域资金,延伸新能源车、保税+改装等全产业汽车消费链,落实设备更新、服务业经营主体、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鼓励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多种形式活跃消费市场,支持开展精品消费月、京津冀消费季等一系列消费活动,推动国潮品牌与老字号跨界融合。支持会展经济发展,优化调整会展支持政策,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繁荣发展市内免税店,优化完善口岸出境免税店布局,打造入境友好型商圈和国家消费集聚区。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重点加大对新质生产力、人的全面发展等领域投入,优化资金投向结构做到“有保有压”。持续发挥海河产业基金、天使母基金引导作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资格局。用好专项债券政策,优先保障在建项目需求,合理安排债券发行节奏和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体系,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资源资产盘活效能。积极挖潜低效闲置资源,推动公租房、直管公产房、设施广告等资产盘活,推进市政公共资源市场化运营,提升资产运营收益。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实施老旧小区、厂房、历史风貌建筑更新盘活,加速新业态、新产业、新经济导入。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落实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奖惩机制,探索专业化、市场化集中统一运营管理,拓宽盘活资产增收渠道。深化国有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研究市级国有资源下放属地,建立健全资源盘活收益分成机制,最大化释放国有资源效能。分批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底数,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内涵韧性
加大重点民生投入保障力度。坚持就业优先,安排就业资金10.2亿元,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加快教育强市建设三年行动,优化区域教育资源布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10所、新增学位1.7万个,持续强化品牌高中建设和“强校工程”。悉心守护“一老一小”,推动老年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提质扩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增加护理型床位,落实好育儿补贴和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发展妇女儿童、慈善、残疾人、红十字等事业,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性修缮和活化利用,支持开展群众健身活动。
完善城市载体功能。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加快推进协和天津基地等项目建设,建成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持续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分批推动老旧小区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改造燃气、供热、排水老旧管网1700公里,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成地铁8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加快推进地铁11号线延伸线和东北角“一站两区间”建设,开通10条通学公交线路,推动群众出行更便捷。以“绣花功夫”推进大城细管,整治背街小巷100条,更新改造复康路等道路80条、桥梁15座,新建提升一批口袋公园、社区健身园,推动城市环境“内外兼修”。
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加力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安排资金19.6亿元,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生活源大气污染治理,加快重型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实施涉钢等传统产业集群绿色化提升改造。支持实施大运河(天津段)综合治理和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治理攻坚行动,加强入海河流和排口整治。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加快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制定新一轮节能降碳产业支持政策。
(四)深化改革创新实践,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深化财政经济形势前瞻性研究,推进财政政策与宏观政策、人口政策、货币政策的有效协同。科学合理编制财政发展“十五五”规划和2026—2028年中期财政规划,提升规划对年度预算的引领约束。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进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跨部门统筹,加强非财政拨款与财政拨款统筹使用。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设置,调整完善区域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促进区域间财力分布更加均衡协调。支持区域间开展联合招商,规范执行收入划分体制,落实跨区合作税源建设利益共享和市对区转移支付负面扣减机制。推进市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强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管理,织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
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大节流力度,政府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总额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追加,优化完善水电、物业、取暖费等定额标准。规范委托业务费管理,大力压缩委托事项数量和经费规模。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存量资金清收力度。实施支出政策定期评估退出机制,着力清理退出一批政策到期、低效项目。加强二级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管理。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全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将事前评估理念和方法实质性嵌入政策谋划与项目论证环节,建立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动态评价调整机制。聚焦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探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投入产出核算和成本效益分析。稳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完善政府资产负债表编报方式。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提升财源建设智慧模型数据分析能力,进一步拓展智能应用场景。强化财政预期管理,充分释放政策效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信心。
(五)强化风险防控与财会监督,推进财政平稳运行
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把“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制定“三保”保障工作方案,压实各区增收节支保“三保”的主体责任,健全“三保”预算编制、监控和应急处置全链条管理机制。密切关注区级预算平衡状况,落实预算动态平衡管控机制,杜绝违规新增暂付款,减轻财政支出负担。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加强库款调度和应急处置,确保“三保”底线筑牢兜实、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持续加强财会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认真研究并报告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将财政资源统筹、零基预算改革、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作为财会监督重点内容,深化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完善内审内控机制体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健全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大持续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推动力度,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各位代表,2026年财政工作重任在肩、使命维艰。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科学聚财、高效管财、依法理财,认真执行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及批准的预算,以拼搏奋进的姿态、善作善成的决心,勇担使命、求实创新,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