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如炬,砥砺奋进又一载;初心如磐,依法履职显担当。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
站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节点,徐徐翻开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履职答卷——
每一笔都镌刻下服务中心大局的履职印记。紧紧围绕“一个战略牵引”“四个善作善成”等重要要求,聚焦服务保障上合组织峰会、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推动落实“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提供法治保障。
每一页都记录着依法履职尽责的奋进足迹。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不断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稳中求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每一项都彰显出主动担当作为的发展实绩。共审议通过法规和决定15件,其中制定法规7件,修订法规6件,作出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决定2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1个,开展执法检查6项,组织专题询问2次,进行专题调研4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强化政治引领,把准人大工作“定盘星”
山因脊而雄,屋因梁而固。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在理论武装上深入深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履职工作“第一环节”。
在贯彻落实上有力有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国之大者”“市之要事”“民之所盼”,深入研究、精细落实,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在制度执行上从严从实。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研究重要议题、谋划工作思路,定期听取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汇报,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服务中心大局,当好改革发展“助推器”
发展大局所系,人大使命所向。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中思考、谋划和推进,以良法保障善治、以监督推动发展。
——助力上合组织峰会举办,连续两年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实现市内六区所有街道全覆盖;聚焦安全生产,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基层治理创新与民生服务提质。
——助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首次在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时增加金融企业有关情况。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与京冀两地人大联合起草并同步审议通过永定河保护条例,在有关立法项目中明确深化京津冀协同内容,同步开展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执法检查。
——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制定专利促进条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测绘条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修改滨海新区条例、听取审议贯彻国务院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情况报告,修改港口条例,听取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助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报告。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听取审议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助推建设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制定城市更新条例,听取审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情况报告。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拥军优属条例,听取审议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报告,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这一件件法规、一项项监督,见证了以实干践行使命的人大担当,展现了以一域服务全局的人大之为。
持续提质增效,深耕履职行权“责任田”
履职成效的背后,是守正创新的深耕细作,是依法行权的铿锵步履。
坚定维护宪法权威。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执法检查办法,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工作制度,对3件政府规章和36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公民提出的2件审查建议进行研究并依法反馈。
立法工作提质效。在工作格局上,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统筹多方力量,严把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在民主立法上,新设立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法学院等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总数达29个,让群众声音原汁原味直达立法机关;在务实管用上,既注重“大部头”,又重视“小快灵”,量身定制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法规,让人大“所立之法”真正成为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所需之法”。
监督工作强刚性。打好监督“组合拳”,所有监督项目均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负责,采取“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查暗访方式,确保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后开展三轮跟踪监督,对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三轮重点抽查,切实将监督压力转化为有关方面依法履职、改进工作的动力。
决定任免严规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审查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1人次。
发挥代表作用,架设联系群众“连心桥”
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手册,推动养犬管理条例的“硬规定”成为引领市民文明养成的“新风尚”;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竞赛活动,让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浸润“人心”;深入基层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将民意民心转化为高质量意见建议……
这情系发展大事、心牵群众实事的一幕幕,是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助力‘大城三管’服务上合峰会共建美丽天津”主题活动的生动缩影。
搭建平台、健全机制、优化服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不断提升代表工作能力。制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出台代表专业小组工作办法,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班等。
持续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73位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组织430人次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邀请105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升“家站中心”建设水平,推动建成天开高教科创园等联络站,组织代表回“家”进“站”听取民意。
高质高效办理议案建议。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67件议案,42件转化为立法项目、监督事项;大会期间提出的639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48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加强自身建设,激活强基固本“动力源”
强基固本,行稳致远。市人大常委会把“四个机关”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抓好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
在能力建设上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常委会专题讲座,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推进“数字人大”建设,统筹选育管用,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在宣传调研上用心用情,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强人大“刊网微”融合宣传,深挖用好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新闻“富矿”,深化拓展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让天津人大故事越讲越精彩。
在协同联动上凝聚合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代表视察等工作,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沟通交流,举办基层工作人员培训班,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征程万里风正劲,扬帆启航续新篇。2026年是我市“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是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之年,是攻坚克难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砥砺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