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闻名后世的辛亥革命,1911年或许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年份,但对曾经如日中天的长芦盐商而言,则像是从天堂跌入地狱。这年的7月17日,长芦盐商王贤宾、李宝恒两家被抄。当天晚些时候,长芦盐运使张镇芳“满意地视察了王家和李家的家产和已腾空的宅邸”。就此,本书作者、著名历史学家关文斌写道,“就在王贤宾和其他累商被抄家五个月后,武昌起义爆发”。
食盐专卖在中华历史上由来已久,从春秋管仲创立盐业专营制度,至晚清已2600多年。理论上食盐并非稀缺之物,历朝历代之所以紧抓不放,关键在于可观的税收。及至晚清,官盐商营制度日臻完善,当然这也意味着官府对盐税愈加依赖。本书中,关文斌之所以聚焦天津长芦盐商,既因史料充盈,更因天津曾经只是一个普通的军事卫所,漕运特别是长芦盐商的迅猛发展,加之与京畿邻近、政治关系密切等原因,甚至可以说,一部长芦盐商的发展史,也是一部天津的发展史。
在关文斌看来,天津的地理优势无可替代。一方面,京杭大运河流经天津,是古今漕运重要通道;另一方面,天津是海外客商登陆的重要港口。有清一代,为了让舵工船夫们“稍沾余息”,朝廷许可他们在漕运同时携带免税物资,这一“恩策”间接促进了当地的贸易。当然,长芦盐商的发展还有着难以比拟的优势,关文斌指出,“芦商的鼎盛与清室通过内务府借贷和国家机构‘发商生息’而获利大量经营资金不无关系”。在清室的强大背景和资金双重加持下,长芦盐商的发展自然底气十足。
对于芦商收益,朝廷焉能不知?晚清盐商除了“被迫承担至少185项名目繁多的税收和费用”,私下大量行贿官员外,还会投之以李、报之以桃,如“恭进捐输报效”,主动上交大笔利润替朝廷分忧。据不完全统计,“从1799年到清末,芦商有案可查的捐输超过300万两白银”。
关文斌并不认为盐商真就高风亮节。有时盐商自以为聪明,以“捐输报效”之名,试图变相推高盐价。盐商的骚操作有时或略有收获,有时则会踢到铁板上。乾隆就曾对盐商以助饷“应付金川之役的军费”建议而龙颜大怒。有的明面上对官府极尽谄媚之能事,私底下却贪得无厌,如在秤砣上动手脚,偷逃或少缴税款。还如“掺土以增加重量”,“胆大的更添加沙石、石膏和明矾”,弄虚作假,坑蒙拐骗。至于私盐泛滥则是公开的秘密。曾有学者研究后估计,中国历朝历代私盐从未得到根治,数量至少占流通领域的一半。
尽管盐商“在家族资财的控制、分配和管理中,家庭成员间周期性地暴发危机”,个别极端情况下的矛盾甚至难以调和,但在大多数时候,盐商会依托家族纽带和各种人脉,构建起一张庞大的关系网络。毫无疑问,财富是盐商追求的目标,但经常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盐商同时又深深感到,“富而无权是危险的”,为此,盐商穷尽努力接近官员,甚至皇帝身边的侍从,以求自保。
除了贡献税收和“捐输报效”,长芦盐商还“填补了政府不愿或不能填补的空白”。而当官府身陷困境时,他们往往会成为社会矛盾的转嫁对象,其结果如王贤宾和其他累商,最终落得个被抄家的凄惨结局。盐商与官府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时局稳、经济顺畅之时,盐商与官府间的互动常能维持基本的平衡。或许意识到这种平衡的脆弱性,盐商试图以种种方式影响或进入体制,争取更大的话语权,结果却遭到传统官僚本能的阻拦乃至打压。在一个权责界限不清,法治混乱无章的时代,盐商终究无法摆脱被支配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