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献峰)近日凌晨,津南交警查获3辆核定载重49吨,实际车货总重分别达183.4吨、177.22吨和174.58吨的大货车。3名驾驶人被依法处罚。
据了解,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交警在雅观路巡查时,发现3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异常,车轮下压、速度缓慢,且伴有较大油门轰鸣声,疑似超载。交警依法拦截后迅速组织过磅检测。经检测,3辆核定载重49吨的大货车,实际超载幅度高达274.28%、261.67%和256.28%。依据法律规定,交警对3名驾驶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责令驾驶人卸载转运货物,以消除安全隐患。此外,按照“一超四罚”原则,津南交警将案件移交运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