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其实弟弟也是被收养的……”近日,在南开区人民法院的法庭里,律师不经意的一句话引出一个隐瞒了半个世纪的秘密。律师口中的“弟弟”正是本案当事人赵岩(化名)。听到律师的话,看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登记页备注处写有“收养”的字样,年过五旬的赵岩竟当着法官的面泣不成声。
“这真是一起比电视剧还离奇的案件。”案件承办法官班耿齐对记者说。赵家老两口年轻时收养了一名8岁女孩赵萍(化名),多年后,又收养了一名男婴赵岩。赵岩的亲生父母是当年到黑龙江插队的天津知青,因生活困难无抚养孩子的能力,孩子一出生便交给了赵家夫妻。对于这件事,赵家人和亲戚朋友都守口如瓶,赵岩一直认为自己是赵家夫妻亲生的孩子。
没想到,在一起纠纷调解过程中竟爆出惊天秘密。法官耐心安抚赵岩的情绪:“从法律上讲,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在继承权上没有区别,如果你们想趁这个机会倾吐心声,我愿意听听你们的故事。”于是,赵岩的姐夫便讲述了来龙去脉。
“案情本身并不复杂,就是老父亲去世前将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儿子,姐姐心存不满,姐弟俩闹上了法庭。”班耿齐介绍,“我从很多细节中发现,姐弟俩还是顾念亲情的,比如,弟弟主动说‘我姐岁数大了,心脏不好,所以姐夫和律师替她来了’,虽然只是简单陈述,但也让人感受到手足深情。”正是因为法官的敏锐捕捉到这一细节,才为案件调解找到了突破口。
“姐姐和父母一起将这个秘密守了50多年,足见她也像父母一样疼爱弟弟,同时,弟弟也时刻惦念着姐姐的身体。法官希望双方都能够念及亲情,尊重父母的遗愿,和平解决纠纷。况且,如果按照诉讼程序,金钱和时间成本都会增加。”法官充分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子归弟弟所有,弟弟给予姐姐一定的经济补偿。姐弟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连连向法官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