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胸怀天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天下为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的深刻思考和重大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通过在全球交往中凝聚“命运与共”的价值共识,致力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由家庭孕育而生的共同体精神,正是凝聚“命运共同”的价值共识的精神源头与情感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承载着全人类共同的期盼”“大道不孤,天下一家”“中华民族历来讲求‘天下一家’,主张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天下大同,憧憬‘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美好世界”。今天,深度思考和挖掘中国传统“家”文化中蕴含的共同体精神,可以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深厚的文化基础和思想资源。
“家”是命运与共意识的萌发之地。儒家视野中的人一出生就在家庭中被呵护养育,因此,一个充满“亲亲”之爱的“家”,是儒家构建共同体的起点。儒家主张“立爱自亲始”“百善孝为先”,“始”与“先”都隐喻着“家”在共同体意识培育中的起始作用。就人的现实生存状态而言,家庭无疑是个体在生命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生活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成员不仅拥有共同财产这一经济基础,而且在朝夕相伴的共同生活中,通过彼此无微不至的关爱照顾,形成了强烈的精神依赖感,尤其是对父母的依恋,使个体感受到自身天然的局限性,意识到“我”需要依赖对象而获得生存与成长,这是与他人合作共生、命运与共意识的直接来源,也是个体对家庭共同体产生归属意向的情感基础。
“家”是合作共生能力的养成之所。儒家讲“克己复礼为仁”,就是强调源于内心的仁爱无论如何真挚,通过行为表达于外时,都应符合“礼”的规范。自觉按照“礼”的规范行事需要一个不断养成的过程,家营造了包容的环境,个体即使在交往实践中犯错,也可以获得关系对象的谅解,这提供了角色反复“预演”的机会,通过多次预演,个体履行爱的正确方式不断被强化,责任意识和行为规范由此在心中自然而然地培养起来。这样,个体在家中完成了社会化的第一步,具备了与他人和睦共处、合作共生的社交能力。
“家”是共同体精神的扩展之基。经过家庭教养的人,不是自私自利的“原子人”,也不是孤立奋斗的“主体人”,而是善于在与他人合作中实现自身价值的“德性人”。随着步入社会,继续将合作共生的德行由“家”推至“国”,再至“天下”,就形成了儒家设计的“家-国-天下”三级共同体,这被费孝通先生称为“像水波纹一样”推开的“同心圆”。“圆心”就是在家庭中孕育的共同体精神,它在家庭中表现为守望相助的“孝悌”意识,在国家中表现为精忠报国的“忠诚”情怀,在天下则表现为公而忘私的“大公”精神。这样,共同体精神借助“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与“天下大同”的彼此支持与贯通,铸成融入中国人血脉之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了几千年赓续不断的中华文明。
中国传统“家”文化的时代价值在于,它将源自家庭的最真实美善的人类情感与合作共生的智慧,转化为一种理解世界的思维方式。“家”的思维方式超越了零和博弈的思维方式,蕴含着将人类世界变成“温暖家园”的情感力量和精神感召力。全球化极大地拓展和密切了人类的社会交往关系,但若没有“家园”的情感认同,人们只是借助资本流动、网络技术、兴趣爱好、职业志向等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机械共同体,却难以形成患难与共、同舟共济的有机共同体。只有以“家园”情感凝聚价值共识,才能增强人类应对全球问题与共同危机的能力。
(作者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中的人权教育研究”16JJD820026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