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红楼梦》作者并非曹雪芹的说法,甚至索隐出六十多个“作者”,如洪升、吴梅村、冒辟疆、顾景星、袁枚、曹頫、曹顒及其他八竿子打得到打不到的人,都被拉来做《红楼梦》的作者,就连曹雪芹自己也极力撇清,说自己只是做了“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工作,看起来确实不像作者。
曹雪芹为了辩白自己并非作者,可谓煞费苦心,步步为营:第一步托名石兄,说石兄亲身经历了故事并写出来,石兄乃原作者;第二步杜撰出一位空空道人,将刻在石头上的书稿抄录了去。由此,写书人、抄书人均交代明白。前史如此详明,应该能够“坐实”曹雪芹并非作者了,但他还不放心,又设了一套双保险:其一,他用女娲补天、神石仙草下凡经历繁华之神话来辩白所写乃子虚乌有;其二,曰“政治正确”,他强调全书“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乃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且“毫不干涉时世”。这么处心积虑,背后定有苦衷。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曹雪芹还是一不小心说漏了嘴——他在开卷第一回中以“作者自云”方式写道:“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个十年,不正是“披阅十载”的十年?按常理,石兄写了多少年,“披阅十载”的曹雪芹是不可能得知的。曹雪芹于“十年辛苦不寻常”,终于完成全书后曾题一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首诗正好与开卷诗互相印证,正由于“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才“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从文学创作的心理层面考察,在别人的书稿上动笔,以至泣血十年、洒泪十年,是超乎常理的,万万没有可能;与其如此,何不另起炉灶?即便如此,那也是一部全新的著作了。
偏偏“社会舆论”也不肯轻易放过曹雪芹。
脂砚斋就站出来一针见血地指出:“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了去,方是巨眼。”
作为观者也是一位写作者,虽然不敢妄称具有“巨眼”,但我始终相信作家有两条命。不是说作家可以千年不死,也不是说每个作家的作品都能流传百世,我是说作家拥有两个生命历程:生老病死,抚其幼,奉其老,爱其所爱,恨其所恨,这是在人世上活一回;呕心沥血,撼其魂,运其笔,上穷碧落下黄泉,呼风唤雨,自在为之,这是在作品里又活一回。曹雪芹那泣血的十年、洒泪的十年,正是一个作家经历着两个生命历程的十年。
其实曹雪芹并没想到自己于后世成了一位作家,而且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时代,写传奇(小说)是一件为文人士大夫所不齿的事情,绝没有成名成家的前途。而且,他那泣血的十年、洒泪的十年,也正是他举家食粥、瓦灶绳床、穷困潦倒的时期,他的小说只是以手抄本形式在亲友和极少人群中传阅,他并没有如书商程伟元那样将书稿刊印出来以谋取利润的能力。既无名又无利,曹雪芹所为何来?
曹雪芹百般辩白,步步为营,决意与《红楼梦》撇清关系,还有一个最现实的原因,那便是他是罪臣之后,他的家在清雍正朝获罪,罢官抄家,他随时都可能因言而再次获罪,况且乾隆朝又大兴文字狱,他怎么能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即便如此,他还要十年泣血、十年洒泪地写出来,曹雪芹所为何来?
因为曹雪芹不得不写。写着,他就在文学里又活了一回。
曹雪芹是个充满激情且放浪形骸的人。他才气纵横,能诗善画。他的诗风近于唐代诗人李贺,被友人敦诚赞为:“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他的画作也风格独具。敦敏在《题芹圃画石》里称赞他的画风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经历了深重的人生苦难,洞察着盛世繁华中的悲凉之气,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文人、一位愤世嫉俗的叛逆、一位浊世独醒的思想者,怎么能不写呢?
终于,“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甲戌本第一回畸笏叟批语)。虽然泣血,虽然洒泪,但他尽情书写,倾情宣泄,上穷碧落下黄泉,呼风唤雨,自在为之,那是生命的狂欢!
忽然想起一件事,那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了精装本《孙犁文集》,一个精美的书匣,封面画着一朵荷花,很是庄重典雅。孙犁将它精心经意地放在书柜里。我去了,老人指着那书匣说:“安娜,有这个,一辈子,值了。”世异时异,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