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平)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暨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桂平就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顺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赵飞、王小宁、李虹、张庆恩和李清出席。
喻云林指出,开展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行动。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条例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将监督压力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法治力量夯实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
喻云林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方式,是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抓手。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一要立足职能职责,找准人大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定位和任务,把握好监督对象、内容和程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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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紧扣法规规定,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管责任落实、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逐条逐款对照检查,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三要突出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深入查找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准确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责任,抓好整改落实、依法推动工作。四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借助专业力量、注重技术赋能,确保监督工作更加精准到位。
刘桂平表示,要把支持配合执法检查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履行好法规明确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效。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强化预防、排查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运用好、转化好、拓展好执法检查成果,坚决整改、不留死角,举一反三、深化整治,全面发力、夯实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跃上新台阶。
会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同志汇报了条例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