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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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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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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印发管理办法
全程服务生物医药产业
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产品
本版撰文 通讯员 金世惠

  为深入推动我市生物医药和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市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服务我市“十项行动”,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制定了全程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产品(以下简称“三重”)管理办法,旨在充分发挥政策导航、法规护航、市场助航的作用,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做大做强、产业聚集发展。

  办法明确,重点区域是指生物医药产业研发、生产、经营企业较为集中,产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具有发展优势的区域,以及纳入区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战略的区域等。重点项目主要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项目: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生态建设的项目;生物医药产业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转化产业化公共平台范畴内项目;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幅“实景图”涉及的项目;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行业领军企业在津新建、扩建项目;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创新型生产、经营业态的许可项目;其他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项目。重点产品主要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重点项目中产生的未上市、已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或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填补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链空白的未上市、已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或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未上市、已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或附条件批准上市的生物医药领域创新药品、创新医疗器械及创新化妆品(含原料)。

  “三重”服务管理工作通过选派专人作为联系人,根据需求安排服务专班,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产品提供技术和政策的服务指导工作,包括制定服务工作计划,建立服务对象和市药监局及技术机构沟通的专门渠道等。

  市药监局相关处室、监管办、技术机构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渠道,全力支持配合“三重”服务工作,涉及审批事项的,建立检验检测、审评审批快速服务通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保障项目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市药监局将拟定第一批“三重”名单,根据项目特点选派具体联系人做好跟进服务工作,扎实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 本版撰文 通讯员 金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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