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市市场监管委采取建章立制、搭建平台、强化监督等方式,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目前,我市已建立责任机制的生产销售单位共6078家,设立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12722名,上传月调度记录23114条,企业参加自主培训考试8527人次,“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建章立制,实现精准监管。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天津市推进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分层分级责任清单、高风险主体清单、监管任务清单、督查清单等“四套清单”,搭建起分层分类分级精准监管的完整制度体系,建立市、区两级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向小微型销售单位发放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卡,以胸卡形式明确单位、姓名、职务和主要职责,帮助企业做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定岗、定人、定责。
搭建平台,实现智慧监管。加紧开发上线天津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与总局监管督查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在全市推广使用“津质安”移动监管平台,以智慧型、场景式监管模型的应用,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不同产品特点,制作个性化的“两个规定”检查项目清单,加入短视频和图文提示,方便监管干部现场检查使用。制定考试大纲和考核要求,开发模拟自测、抽查考核、你问我答等功能,定期公布考试成绩,有效提升从业人员产品质量知识水平。
强化监督,推动落地见效。天津已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两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激励约束作用。重点推动63种《重点产品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风险管控清单》落地应用,要求企业按车间或流程将相应的风险管控清单内容上墙入册,切实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积极运用“三书一函”制度,出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约谈和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对推动“两个责任”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并开展案卷评查,稳步提升监督抽查全流程规范性,切实发挥监督抽查“利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