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记者昨日从市防办获悉,依据《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我市于6月15日上汛。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筑牢“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北防山洪”的“四防”责任堤坝。
今年汛期降水量偏多、对流性天气偏强,各区各部门立足防大、防猛、防超常,把责任人落实到防汛抗旱全过程,高标准执行信息报送机制。气象、水务、规划资源等部门强化汛情的预测预报和实时监测,加强与国家部委、流域机构、京冀两省市的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各区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确保我市平稳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