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燃气灶具、吸油烟机等产品时应注意:
◆一看铭牌
每台家用燃气灶具应当在适当位置安装铭牌,铭牌上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代号或适用地区、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制造厂名称、生产日期(制造年月或出厂编号)等。
◆二看强制性认证标志
家用燃气灶具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正确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2020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必须要有3C强制认证标志。
◆三看能效标识
产品本体明显部位必须贴有“中国能效标识”标签。
◆四看包装箱
在包装箱上应标注执行标准GB16410-2020、产品名称和型号、厂名厂址、制造年月或出厂编号等内容,包装箱内应有产品附件清单及附件、合格证、保修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五看熄火保护装置
家庭购买燃气灶具时一定要确认有熄火保护装置。自2008年5月1日起,不允许生产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自2009年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消费者在选购燃气灶具时如发现三无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和无熄火保护装置的产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