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4年1月24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国办印发《行动方案》~~~
提升产能 诺和诺德再“加码”~~~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20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4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凤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以制定实施《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为抓手,全面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构建完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主题教育为引领,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主题教育作为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的政治淬炼,一体推进“学研查改”,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塑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检察人。坚持以正学风抓学习,创新提出“三学机制”,建立主题教育学习园地,让检察人员“沉浸式”学习入脑入心。大兴调查研究,开展调研走访1096次,形成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成果,转化形成567项制度措施。坚持上下联动,加强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指导督促,全市三级院整改整治问题462个,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得到中央指导组充分肯定。在主题教育引领下,全市检察系统4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21个单位被推荐为天津市文明单位,首次实现整体入列。

  (二)切实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77项。持续深化对党忠诚教育,检察长带头讲授忠诚主题党课,创新制定《对党忠诚正向指引和负面清单》,确保检察人员政治忠诚、思想忠诚、行动忠诚。抓实制度治党工作,系统完善党的建设、检察业务和检察政务工作手册,升级司法改革制度汇编,推动党的绝对领导规范化、具体化。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制定加强和改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办法,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三)守正创新推进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主题、干部培训第一主课,全面把握党的创新理论对检察履职的实践要求,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自觉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审视检察工作,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坚持‘三性统一’、办‘有灵魂’案件”等理念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办理了一批“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案件,有力维护公平正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紧扣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依法能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等作用,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一)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6038人、提起公诉17146人。与市国安局建立侦检衔接协作配合机制,合力精准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健全三级联动、一体化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工作模式,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400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9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65人。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提起公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80人,其中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65人,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犯罪366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提起公诉职务犯罪187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2人。市检察院第一、二分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一分院相关办案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二)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深入调研新时代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需求,与京、冀检察机关会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协作意见,构建全面协同、实质协同格局。与京、冀、晋、蒙、辽、鲁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永定河、潮白河、大运河流域及环渤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助力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久久为功推动互花米草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建立津冀检察长会商机制,推动形成津冀跨区域协作、本区域上下一体的共治模式,促进中国海洋学会发布两项治理标准,为互花米草治理提供国家级专业参考,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将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立法。

  (三)创新务实推进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十项行动”。坚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做到依法平等保护、有效服务发展、引领合规守法经营。深入886家企业走访调研,与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共建“企业家法治会客厅”,编发《民营企业法治化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引领民营企业守住依法治企“底线”和法律风险管理“防线”。出台预防和清理涉企经济犯罪“挂案”工作办法,协同侦查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让企业家卸下包袱、安心经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在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环节适用,帮助70个涉案企业依法整改、重获新生,有关做法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和企业界高度评价。主动服务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在全国率先与法院建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与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会签协作意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自觉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把治理贯穿检察办案始终,推动由“治罪”向“治理”转变。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3718人、不起诉6141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3.8%。坚持在办案中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北辰区检察院打造“丽芳和解工作室”,形成“四诚工作法”,中央政法委陈文清书记和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视察时给予充分肯定。注重发挥检察建议诉源治理作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84件,促进“抓前端、治未病”。

  三、扎实做好民心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高质效办案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更好更实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

  (一)坚决守护人民群众安全感。紧盯群众“钱袋子安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提起公诉4011人,督促退赔3000余万元。紧盯群众“身边安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64件,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上楼、飞线充电、窨井盖缺损等安全隐患。紧盯群众“舌尖安全”,与市公安局、市药监局建立药品安全领域执法协作机制,提起公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12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件。针对某村饮用水管网严重老化破裂影响千户村民用水安全问题,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启动管网改造工程。紧盯“汛期安全”,以公益诉讼检察督促解决群众搬迁避险、妨碍行洪安全等问题,抽调精干力量参与防汛救灾,保障群众安全平稳度过汛期。

  (二)用真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把疏导群众思想与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效化相结合,和平区检察院“三抓三同”工作法、西青区检察院“青听为民”工作法被评为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坚持“只要来访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感受,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901件次。综合运用带案下访、延时接访、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法结”“心结”一起解,将矛盾吸附、化解在检察环节,全年未发生重大涉检舆情,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

  (三)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聚焦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提起公诉452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548人;341名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携手各方做实“六大保护”。聚焦国防和军人军属权益维护,依法妥善办理涉军案件21件。聚焦因案致贫返贫问题,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发放司法救助金508万元。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528件,帮助追讨薪资762万元。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与市妇联签订协作配合意见,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活动,4件案件入选2023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聚焦残障人士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办理督促保障视障人士公交出行无障碍公益诉讼案,让视障人士在报站语音中感受社会温情,被最高检、住建部、中国残联共同评为典型案例。

  四、准确把握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推动完善法律监督新格局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部署,坚持外建环境和内优机制,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积极推动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在最高检应勇检察长亲自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同机制并实质化开展工作。主动争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支持,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检察履职的制度保障。主动对接人大监督,北辰区建立“人大检察直通车”,实现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及时衔接转化,合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问题。主动对接政协民主监督,河北区检察院聘请政协委员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为检察监督注入新动能。主动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先后与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持续深化与市审计局、市水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的务实协作,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内部监督机制贯通。

  (二)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立案2084件,监督撤案497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209件次;针对定罪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提出抗诉67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8件,对决定不起诉的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693件,防止“一放了之”,确保“罚当其错”。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圆满完成对辽宁省2所监狱的巡回检察“回头看”任务,推动解决传染病罪犯混押混管等问题;对全市监狱巡回检察实现全覆盖,监督纠正160个监管执法问题;联合市高法、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出台规定,推动解决“判实未执、应收未收”问题,坚决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三)做强做实民事检察。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加强对民事案件的全流程监督,推动办案规模和办案质效双提升,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1586件。开展民事检察案件同步审查专项活动,探索对仲裁、公证等民事非诉法律文书执行中违法情形的监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办理案件102件,提出监督意见78件。加强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工作,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强化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息诉1346件,维护法院正确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依法有序推进行政检察。践行“善意监督”理念,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帮助行政机关解决难题、促进依法行政,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1040件。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行政检察工作始终,与市高法建立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02件。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办理相关案件538件。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定监督工作指引,准确把握监督边界,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674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五)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突出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26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42件,同比分别上升14.8%和14.5%;对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后公益损害问题未解决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5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实现新突破;3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全面推开“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应用,招募539名公益诉讼志愿者,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推动6000余亩“非农化”“非粮化”耕地有序复耕。

  五、紧盯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推动检察改革和管理创新

  认真贯彻最高检“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推动天津检察工作步入现代化发展轨道。

  (一)制定实施《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主动适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涵,对标最高检“十四五”发展规划,从思想理念、制度机制、能力建设和基础保障等方面着手,制定天津检察工作2023—2025年高质量发展规划,通过改变思维定式、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检察服务保障能力。

  (二)持续做好检察改革“精装修”。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健全司法责任清单制度体系,动态修订检察官办案权责清单、司法责任评估和追究机制,完善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做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压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市三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2862件、列席法院审委会150次。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排查案件4090件,促进提升监督办案水平。

  (三)深入推进检察科学管理。树牢与正确政绩观相符的绿色发展理念,优化完善检察业务综合评价体系。深化“治病式”管理模式,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健康良性发展。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一体办案、接续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线索内部移送衔接,实现协同办案、一体监督、跟进监督,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办理的李某抢劫、强奸、强制猥亵二审抗诉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研发的骗取出口退税类案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第一名)。

  (四)持续强化素能建设。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首次举办检察长培训班,培养领导干部“五观”和“六种能力”,得到最高检转发推广。全面深化人才强检,开展“公检法司同讲一堂课”、京津冀检察联合培训、检察实务课堂等培训活动121次,研发240门精品课程,组建首批2支以检察官命名的集办案与培训于一体的专业化团队,与高校建立28个实践教学基地。制定实施“壮苗工程”和《天津检察人员素能建设三年规划》,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素能培养,3人获评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各类人才库,1人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10人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不断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检察长带头上门通报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有力促进工作开展。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后邀请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铁路系统代表委员、党外人士到市检察院视察调研,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检察长负责制,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等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231件次。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常态化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信访化解等工作。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举办新闻发布会29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2023年,天津检察工作顺利步入现代化发展轨道,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与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检察现代化理念变革还不充分,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尚未根除。二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检察服务举措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三是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构建还需进一步拓展,配套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三不腐”机制建设有待完善,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需高度重视。对此,我们将深入调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是天津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一年,也是天津检察机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定期开展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研判,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更加有效助力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实施。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坚决守住筑牢首都“护城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统筹服务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20项举措,助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滨城”样板。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监督方式,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提升法律监督精准性、实效性。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保障和促进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四是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宗旨,更加用心做好民心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效化,不断完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助力城市韧性安全建设。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紧盯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五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更加高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入实施《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持续深化顶层设计、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不断适应履职新要求,优化检察组织体系、职能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共同治理格局。

  六是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更加用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紧抓实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具有铁的信念、铁的脊梁、铁的肩膀、铁的纪律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篇章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