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清)记者从天津三中院日前举行的走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3年,天津三中院审结走私类刑事案件150件,共72家单位、229名个人被判处刑罚,走私犯罪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审判阶段,经扎实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促使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判决前追缴到位违法所得及罚金共计1.9亿余元,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天津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立新介绍说,案件分析发现,走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走私犯罪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收案35件,2021年收案45件,2022年收案55件,2023年上半年收案23件。走私犯罪类型较为集中,走私普通货物、毒品、废物、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四类犯罪案件占比达94%,其中走私普通货物占比高达45.33%。此外,走私犯罪对象多样化,走私手段除传统的伪报品名、低报价格、藏匿夹带等方式外,还演变出“借用许可证”“跨境电商”“以走私骗取出口退税”等隐蔽方式。另外,走私犯罪单位化、组织化、链条化趋势明显,存在走私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交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