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红)9日,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市港航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海介绍了《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中,推动港航发展的相关政策情况。
王洪海表示,通过推动港航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布,将继续巩固和发展天津港口条件优势,通过增开航线、增加重点货类吞吐量,稳固天津港枢纽港地位。同时,在船舶保有量、运力规模、水路货运周转量等方面,鼓励更多的航运企业在津开展业务,吸引航运、铁路运输等资源在津集聚,为我市扩大港口经济奠定基础。
在支持集装箱业务增长方面,重点对外贸集装箱航线开发和外贸运输、环渤海内支线运输业务给予支持。对在天津港新开通运营一年以上的直航远洋、近洋航线,按照完成的集装箱箱量,给予船公司奖励。对天津港外贸集装箱运输贡献前十名,且箱量增幅达到一定比例的船公司,按照完成外贸箱量给予奖励。对以天津港为中转港开展环渤海内支线运输业务的船公司给予奖励,促进环渤海区域内干支联动的港口合作模式,推动津冀港口协同发展。
在支持汽车滚装出口方面,鼓励开通国际滚装航线,主要对在天津港新开通的滚装出口航线(含国际中转航线),按照航次完成的出口车辆给予船公司奖励,持续巩固天津海港口岸汽车运输优势,延伸港口产业链条。
在支持海铁联运方面,从落实国家发展多式联运,推动运输结构调整要求的角度出发,按照运量、运距,分地区、分档对开展海铁联运业务的港口经营人予以支持。
在支持航运企业长期在津发展方面,重点对航运企业落户和新增船舶运力、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增长、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给予支持。对新落户船公司和新购置(含融资租赁)和光租经营船舶的船公司,按照运力规模、船型、船龄给予奖励。对年度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和增幅达到一定标准的航运企业,按照增量给予奖励。对我市国际船舶管理企业管理的国际船舶增量给予奖励,为船东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进一步丰富我市航运要素市场,完善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功能。
在支持基础设施设备完善方面,对港口基础设施、集疏运设施建设,以及港航装备绿色智慧升级等项目给予奖励,进一步巩固天津港在港口硬件能级方面的领先优势,为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