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红)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对话”的方式,昨天起,我市巡游出租汽车“个体过户”“车辆变更”业务与相应的小客车指标申请业务可同步线上办理,解决了办理上述业务需前往相关窗口人工申请相应小客车指标的问题,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提供了便利。
市交通运输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上述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简单来说分为两步。第一步,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管理组织)登录天津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共交通管理系统),提交“车辆变更—购车单申请”或“个体过户—个体照前审核”,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会将通过审核的巡游出租汽车数据传送至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调控系统),待数据匹配后生成相应的巡游车小客车指标。第二步,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或驾驶员登录调控系统,在首页“状态查询”菜单下选择进入“巡游出租汽车指标查询打印”页面,正确输入“申请人名称(单位或个人)、证件号码和营运证号”后,即可直接查询已生成的小客车指标,并实现下载或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