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雯)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获悉,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知识产权司法体系,从5月1日起,我市对原先知识产权第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进行调整。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共同制定的《关于调整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通知》,今后,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滨海新区、和平区及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首创性提出将集中管辖案件范围由原来仅知识产权罪名案件扩展到知识产权数罪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也就是扩大到了同时构成知识产权犯罪和其他犯罪,以其他罪名处理的案件;以及数罪并罚案件或有数个嫌疑人、被告人,其中一人构成知识产权罪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