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新河西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见行动 看效果
河西区推出“一五五+N” 举措~~~
聚力“创文”“创卫”
打造品质之城
河西召开国家卫生区复审专项培训指导工作会~~~
聚力“创文”“创卫”
打造品质之城~~~
聚力“创文”“创卫”
打造品质之城~~~
河西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
十项行动
奋进新征程
齐聚一堂 共谋发展 共话未来~~~
天津联商创新发展促进会“河西行”走进中金~~~
~~~
河西区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议~~~
河西区举行2023年学雷锋主题活动~~~
尽展新时代青年风采~~~
~~~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09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见行动 看效果
河西区推出“一五五+N” 举措
推动消费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通讯员 王兆春

  海河西岸春光正好,随着“三八”国际妇女节促销的提前开启,河西区各大商场陆续推出促销费活动,迎来“买买买”的客流“小高峰”。在天津万象城,除了传统的满减活动外,针对女性消费群体的女士悦享服务、新锐女性百人约拍计划等活动,迎来了商场春日里的消费旺季。这些商场自发的促销活动正是河西区今年推出的“一五五+N”方案中的“N”。

  从河西区商务局了解到,为抢抓天津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发展机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对河西区提出“建设经济强区、打造品质之城”的目标要求,河西区制定并实施2023天津消费年活动方案,提出打造“一个消费中心、五个消费圈、五个主题活动”的发展思路,同时推动各大商场自主开展促销的“N”项活动,持续推动消费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围绕“首店”“首发”经济

  打造一个市级消费中心

  河西区将依托万象城、彩悦城等商业载体,做好文化中心周边商业配套分布,充分挖掘现有商业资源、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大力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并与博物馆、大剧院等联动发展,将市、区级重大赛事、会展等落地文化中心,吸引人流,促进消费,同时引入第三方商业管理运营机构,探索代运营模式,将文化中心区域打造成为全市规模最大、品质最优的消费中心区。

  依托重点商业综合体

  建设五个地标性消费圈

  河西区将依托凯德天津湾建设海河沿岸消费圈,围绕“海河蓝丝带”民心工程,持续升级载体设施,优化周边环境,同时带动周边娱乐文化场所,支撑多元化区域性夜间经济体系,形成商旅文融合发展的综合运营模式。依托中冶和悦汇建设消费“新八大里”消费圈,持续优化和悦汇“一街两园六特色”商业布局,推动北大资源地下商业街区招商运营,联合城市绿道公园打造以绿化生态体系为核心的混合活力街区,并进一步提升照明设施,形成新八大里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独特的夜间景观。依托环宇城建设“新梅江地区”消费圈,积极跟进首进天津的中海环宇城项目,拟于5月份开业,为新梅江居民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购物中心”。依托万科广场建设人民公园周边消费圈,支持万科广场加快业态转型升级,引入全市首家南livehouse,继续举办“浩棋复古市集”“痛车文化展”,同时结合人民公园特色,用好用足园内外资源,打造消费场景。依托凯德国贸建设小白楼航运消费圈,鼓励国贸中心结合区域特点调整业态布局,推动凯旋门等载体完善提升业态,为周边高端商务人群打造集商务、教育、餐饮和零售多业态聚合的快消圈。

  突出打造五大主题活动

  不断扩大河西品牌影响力

  今年,河西区将举办第二届“活力河西·都市消费嘉年华”活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发放消费券,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配资、商超运营管理单位补贴、商户主动进行优惠让利,实现叠加效应。举办第五届“活力河西·哪吒体育嘉年华”,继续扩大规模、提升品质,并在文化中心会场外设置众多分会场,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举办“第四届‘津诚所至 协作同甘’女排公益赛暨消费帮扶电商直播活动”,推动女排精神与东西部协作深度融合,使其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品牌亮点,同时撬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点,培育自主电商消费品牌,持续打造河西特色。举办第三届海河国际消费季启动仪式,聚焦全力提振传统消费、扩容提质服务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加快提升农村消费、着力扩大品牌消费五大重点任务,打造多元融合、模式创新、涵盖全域的消费促进新平台。举办天津文化中心周年庆暨第二届城市文化节,联合文化中心内四大场馆和万象城、彩悦城、津悦城全力开发新型消费场景,策划系列文娱体验项目,邀请多领域的KOL进行文化交流。

  政策助力、企业发力,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2023年,河西区消费市场值得期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