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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学习深入领悟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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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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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学习深入领悟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快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
崔文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坚持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以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为抓手,加快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数字政府建设。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其中第九部分专门论述“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提出要“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2022年4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以上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政府建设规律认识深化的体现,同时也是紧扣当前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改革发展举措,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

  数字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是高度一致的,法治政府建设必须依靠数字政府建设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必须依靠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就是要把数字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科技和法治在政府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必须着力健全数字科技保障体系,完善数字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政府数字能力建设。

  健全数字科技保障体系,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给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管理、社会治理、人民生活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随着数字科技应用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健全数字科技保障体系。只有坚持运用数字技术手段驱动法治政府建设,才能有效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才能最大限度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才能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核心要义就是运用现代数字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各地区各部门要优化整合政府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平台、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等政府法治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共享;要加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智能执法装备的配备和应用。

  完善数字法律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法治化水平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数字法律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高质量立法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依据和保障。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也对政府治理法治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相关数字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有关国家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数字立法规划,突出数字立法重点,通过法律解释推动现有法律延伸适用到数字领域,及时制定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法律制度,构建与我国数字经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字法律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完善数字法律制度体系,必须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在坚持运用数字科技手段建设“智慧法治”的同时,必须防范数字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保障数据安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2021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数字科技发展新需要,及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数据交易管理、数据产权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个人数据保护等法律、法规,适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规章,逐步形成完善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

  加强政府数字能力建设,普遍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治理能力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必须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数字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政府工作人员处于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他们的数字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进程。政府工作人员没有必要的数字素养和技能,实现政府治理数字化就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把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数字素养与技能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录用或者聘任政府工作人员时,要加强数字能力方面的考察。要建立政府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数字能力清单制度,适时开展数字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他们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能力,使他们善于充分利用大数据辅助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工作。

  领导干部做学习和运用数字技术的模范,是加强政府数字能力建设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数字意识,把学习数字技术作为必修课,带头学习数字技术,切实提高数字能力,增强利用数字技术开展工作的本领,使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各级党委要加大领导干部数字技术培训力度,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把数字治理能力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学懂和善用数字技术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信息化和法治化是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没有信息化和法治化,就没有现代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涉及诸多领域的事项,必须立足全局和长远来统筹谋划。各级政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信息化和法治化驱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不断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商业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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