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新河西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河西区召开2023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见行动 看效果
站在新阶段 笃定新目标 开启新征程~~~
河西区实施招商引资攻坚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时 评~~~
~~~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02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1+10”实施方案
画好2023年“施工图”

  总分结合、整体联动、有机统一的“1+10”实施方案,将引领全区向着建设经济强区、打造品质之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的目标扎实迈进

  新春伊始,河西区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建设经济强区 打造品质之城的实施方案》。这个总分结合、整体联动、有机统一的“1+10”实施方案,将引领全区向着建设经济强区、打造品质之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的目标扎实迈进。

  按照方案,2023年,河西区将建设经济强区,紧盯现代产业、先进产业等着力点,提升经济发展质效;打造品质之城,努力营造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良好环境,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为建设经济强区、打造品质之城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河西区将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纵深推进行动,紧紧抓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牛鼻子”,强化承接机制,加强载体建设,深化科技创新协同,营造优质服务环境,精准配给承接支持政策,加强公共服务“软环境”协同,黄金承载地作用更加突出,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引进优质京冀企业100家以上,实现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投资30亿元以上。

  实施推进产业提质增效行动,经济发展量质并举迈上新台阶,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相适应的多业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保持经济总量位居全市第二,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城区。

  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行动,加快推进科教人才资源高效配置,推动教育与产业紧密对接、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人才与发展有效匹配。人才贡献率、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升,各类高层次人才比例不断提高,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实施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完成国内招商引资137亿元目标,引入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以上,5000万元以上企业20家以上,引入行业500强龙头投资企业10家以上,当年实现税收100万元企业10家以上。引进京冀企业100家以上,实际利用外资额力争实现较大提升。引进航运企业50家以上、金融机构20家以上,全区数字经济企业力争达到2000家以上,设计联盟企业达到350家以上。引进总部型企业1至2家。

  实施促消费提活力行动,多层次的消费促进体系更加完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高,城区消费市场环境有效改善。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00家以上,新增商贸类企业1500家以上,引进各类首店30家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

  实施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区域辐射带动、生态宜居、公共服务、安全保障功能明显增强,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极核”,在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和创新、绿色、人文城区上做样板、当标杆。

  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攻坚战各项任务,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以“最好口碑、最优服务”打造吸引企业投资发展的“强磁场”。

  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绿色转型,绿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科学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相适应的绿色生态宜居城区,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基础。2023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级下达指标,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6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3%,绿化覆盖率保持在38%以上。

  实施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统筹做好养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以打造最优养老城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城区宜居水平、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筑牢公共安全防线为抓手,构建具有河西特色、近悦远来的高品质生活城区。

  实施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行动,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综治能动、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作用,推动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资源有效下沉,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全面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和水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