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和平区人民法院作为我市“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一年来,将反家暴作为家事审判的重要工作,采取多项措施,有效落实人身安全禁令制度,截至目前,共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下发率为100%。
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立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家事法官联系,家事法官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第一时间下发裁定书。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家事法官发现有存在家庭暴力可能的,将引导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及时处理。对于当事人不申请,但家事法官认为存在家庭暴力可能性的,家事法官会对当事人进行及时的告诫和提示。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法院及时与申请人住所地基层组织及公安机关联系,对申请人的情况予以共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