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璠)11月5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中国武汉、瑞士日内瓦拉开帷幕。这是我国首次承办此项国际盛会,湿地保护也再次成为广泛关注的焦点。从市规划资源局获悉,我市扎实深入推进“1+4”湿地保护修复,截至目前,湿地总面积2956平方公里,陆域湿地占国土面积17.1%,构筑起“河流环抱”“湿地围城”良好生态格局。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天津湿地是濒危珍稀候鸟的重要栖息地和停歇地,是全球八大鸟类迁徙廊道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路线的重要驿站。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了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全面加强七里海、北大港、大黄堡及团泊洼4大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坚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开展土地流转、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引水调蓄生态补水,推进湿地自然环境和生态功能不断恢复。如今,我市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水域面积明显增加,生物多样性增多、珍稀濒危鸟类种群数量上升、植被覆盖度提升、生态系统明显向好、基本上遏制了湿地退化现象。875平方公里湿地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天津的招牌生态工程和建设美丽天津的重要阵地。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2处、省级重要湿地14处。高标准建设七里海、北大港、大黄堡和团泊洼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武清永定河故道、宝坻潮白河、蓟州州河和下营环秀湖4个国家湿地公园,以及位于滨海新区的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形成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海洋公园为补充的湿地自然保护地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湿地公约》大会上提出的一系列务实举措,扎实开展工作,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市规划资源局湿地处副处长刘喜凤表示。据了解,天津下一步将推动修订《湿地保护条例》,用法治方式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保驾护航”。继续深入推进“1+4”规划全面实施,确保按照国家级保护区要求开展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完善提升并出台《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依据。推动各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修编,提升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升“871”重大生态工程“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功能,把天津建设成为绿水青山、碧海蓝天、草木葱茏、鸟语花香的生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