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10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浙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努力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要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建设,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促进制发机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要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河西区人大常委会、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