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用心用情打造了天津民生保障的新高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市民政局提出“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的工作目标,以“开门干民政、人人当专家”为实现路径,全面推进“三学九落地”,推动各类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开门干民政 用心服务“银发族”
市民政局坚持同向发力,打造养老“同心圆”。创新“开门干养老”思路,加大“银政企”合作力度,让养老服务向银行、保险金融业和社会资本等全面开放,广泛搭建资源供需对接平台。
今年以来,我市养老工作连续多次实施“开门行动”,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联合举办开发性金融助力天津养老服务发展论坛,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联合印发加大金融支持天津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文件,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组织民心工程养老服务综合体“建管用”统筹推进资源对接会,为政企双方“搭桥”,为养老设施建设提速加力;与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打造天津养老康复辅具展示体验中心……天津民政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养老事业引入“活水”,让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携手,共同促进天津养老服务和老年健康产业发展。
市民政局不断优化网络布局,构建养老“服务圈”。目前,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380家,各类床位总数达8万张,社会办养老机构占比85%。市民政局加大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建设中心力度,建成各类照料中心1357个、托老所16家、老人家食堂1701家,打造了“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同时,加强兜底保障,落实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制度,对低保、低收入、失能等7类人,按照轻、中、重度等级分别给予200元、400元、600元现金补贴,全市近3万名困难老年人享受。适老化服务适度扩面,将补贴范围由分散特困对象扩展到低保、低收入救助群体,按照户均3500元的标准对基础类项目予以补助。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全市510家养老服务机构成为定点机构,占比71%,累计服务重度失能老年人200万人次。
在全市设立老人家食堂,通过补老人和补企业并举的“双补贴”方式,激活供需两端,累计补贴资金超320万元。推出“4+4”日间照料服务模式,吸引专业社会组织、养老企业承包运营照料中心,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房屋开办照料中心。
聚焦主责兜底线 织牢民生保障网
市民政局坚持为困难群众织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措施》《天津市临时救助办法》《天津市特困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打牢社会救助制度基础。
推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街道(乡镇)、市财政每年出资1000万元支持市社会救助基金会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57家银行机构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将信息共享覆盖面拓宽到金融领域,全部实现了联网对接。
全面落实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连续多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等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010元、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标准187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153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303元。截至2022年9月,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支出17.05亿元,将11586名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常规保障范围。
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简化优化救助程序、逐步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积极鼓励具备就业条件的低保家庭成员及时务工就业,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实施低保渐退制度。
强化临时救助,落实“救急难”机制,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及人员开展先行救助。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救助力度。2022年,已发放临时救助金13767.69万元,救助51461人次;发放“点球式”救助金613.87万元,救助3106人次。
市民政局推动建成全市低收入人口信息平台和预警机制建设,建立了与人社、教育、住建、公安和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对全市20.4万低收入群众信息汇总,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全市共18.5万人享受补贴政策。
聚焦民需优服务 夯实主责提质效
在推进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建设方面,市民政局规范了社区工作者“4+N”模式,加强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等级序列管理,畅通了社区工作者职业上升渠道;创建1182个美丽社区和22个精品美丽社区,对已创建的美丽社区实行再巡查,对问题突出的“亮红牌”。完善细化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机动评估月,推进评估全覆盖。同时,扎实推进农村示范社区创建,全市3520个村实现“村务公开平台”全覆盖。把握“飞地”治理契机,对31个超大规模社区拆分调整,优化社区规模,完善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设置。指导落实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职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体系。
市民政局深入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完善社会工作人才体系,组织实施高级社工师评审,实现天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从社工员到初级、中级、高级社工师完整梯次的职业水平结构,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3.92万人。全面推动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提升民政基层服务能力,构建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印发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操作指南,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流程、标准、评价指标等。标识志愿服务组织301家,打造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品牌。
市民政局积极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以多元化监管逐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以制度化监管持续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以精细化监管系统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专项行动,以专业化监管实现年检年报公开、抽样检查审计、重大活动管理、信用信息共享与评估评优、执法检查有序衔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民政部门号召,结合自身专长主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展现出天津社会组织的时代担当。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市民政局制定《天津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强化“人人是服务窗口,人人是营商环境”的意识,以政务服务改革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简政放权便利群众。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不见面、零跑动”,保障疫情期间办件量同比持平;持续、普遍推行承诺制审批,申请材料采取容缺后补受理;持续实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改革,市级新成立直接登记占比超50%。二是积极探索信用监管。在养老行业,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行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检查线索共享、检查结果互认;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在社会组织领域,试行市级“年检改年报”改革,通过在线审核实现“零跑动”,以网上公示引入社会监督;委托第三方开展年度抽查审计,为社会组织财务“体检”。三是数据共享提升服务。全量梳理民政业务相关数据,提供各部门共享使用;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库比对减少需要群众提供的材料;积极对接“津心办”App,将办理业务、查询信息延伸到指尖;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发布工作。四是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增效”。通过三批试点探索和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工作,全市488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完成脱钩,实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的分离与规范。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整治,2021年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以来,共有2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推出减免收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6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