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红)日前,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发布公告,在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再次对《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第二次公开征求市民群众意见。相比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办法》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范围是我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常规公共汽车线路(通勤线路、定制专线除外),并增加了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的具体措施。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10日,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dlysjgjc@tj.gov.cn。
《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到,年满65周岁、具有我市户籍的老年人或常住我市的外埠老年人(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均可按本实施办法规定免费乘坐我市公共汽车。免费乘坐我市公共汽车的老年人应持有免费乘车卡,包括已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和敬老卡。离休干部、残疾老人等已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老年人,仍可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值得关注的是,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的具体政策,以便提升早晚高峰公交运行效率。免费乘车卡每年刷卡次数限定为1200次,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00)期间每次刷卡按2次计算。此外,对于申领条件,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在我市新落户或新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需落户或持居住证满1个月后申领免费乘车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