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是配角(36) 律师文化纵横谈 2022年09月29日  杨仲凯

  说的要义,是让人家愿意听 

  律师不仅要苦练口齿,同时也要练就即兴演讲、口头作文的能力。律师说得好,在于基本功,在于应变能力,在于综合才华,更重要的还是要看律师说话都说出了什么。内容为王,有没有见地,是不是抓住了法律问题的要害,说出了真知灼见。面临不同的对手或者身边不同的服务对象,面对自己合作伙伴,律师说话的方式肯定是不一样的。知识分子、一般劳动者、甚至犯罪嫌疑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接受方式。试想,每个成年人面对孩子是不是要变化说话的语气和方式,否则的话就没有办法说下去,孩子听不懂,太严厉不柔和的话,孩子听了就哭了。为了让孩子接受,大人有可能要蹲下来,这样就和孩子一样高了,孩子就会愿意把交流进行下去。 

  场合不一样,说话的方式也会随之改变,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个说法也有一定道理。律师在法庭开庭的时候,可能就要更正式一点儿,正襟危坐,律师开庭要穿上律师袍,人就显得不一样了,说话要用法言法语,否则就是欠缺职业仪态。律师在法庭上说话,多少要有那么一丁点儿程式化。就像一个演员的表演,就是再放松再生活化,也一定会有一点儿表演范儿。律师在法庭上发言还要控制好语速,便于书记员记录,虽然律师发言不能完全为了记录,但至少要做到兼顾。而如果是到审判员的办公室进行交流,就应该相对随便一点儿,在朋友间一样的和风细雨中进行,交流工作就能顺利得多。如果在法官的办公室里或者在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拿着那种“律师范儿”,效果一定不好。法庭的大小都会决定说话的方式,在有众多人旁听的大法庭和没有人旁听的小法庭,律师都应该注意不同的说话方式,说话是为了交流,不是表演更不是对抗。而到客户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和外商谈判,到田间地头马路边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到大学里讲课,场合不一样,律师说话的方式都会随之改变。说话的时间也要有分寸,见机行事,见景生情,比如刚开庭的时候和临近下班审判员快要吃饭的时候,发言的节制与放松,张弛的维度,必须要掌握好。他等着要去吃饭,你非得说个没完,相看两生厌,谁也不讨好。而刚刚开庭的时候时间充足,就该利用好充分一点儿进行表达。 

  律师能说,说的是法律,也是人情。有的人说话有见地,但方式不够亲和。有的人说话很巧,但失于空泛,有的人能言善辩,但过于快人快语,就树敌一片。能说,说明知识渊博而研究翔实,能说会道,也可能稍显轻浮。如果说听的真谛,是让人家说,那么,说的要义,一定是让人家愿意听。如果人家再慷慨一点儿,采纳了你的建议,那真是谢天谢地。 

  作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