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从10月24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0月23日2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除了强制性减排措施,也提醒市民注意健康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此外,倡导公众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新报记者 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