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好逸恶劳,发财心切,两名无业人员冒充交警在高速公路上“执法”,以违法停车为由对司机进行罚款。近日,静海区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二人依法提起公诉。
“我遇到假交警了,在高速公路上被两个冒充警察的人要走400元现金……”数月前一天的凌晨,货车司机苏先生向警方报案。据苏先生描述,长时间开车的他十分疲惫,本打算在高速服务区出口的路边停车休息,孰料两名穿着“警服”的男子自称交警,以其违法停车为由,不仅要对其处以驾驶证扣9分的处罚,还要求交纳罚款600元,甚至声明仅支持现金支付,不支持微信转账。慌了神的苏先生顾不上思索,与“交警”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交纳“罚款”400元,可当他索要罚单时,对方却严词拒绝。惊觉有问题的苏先生本想喊住二人,可二人早已上车准备离开,苏先生发现他们开的车辆并非警车,连忙记下车牌号后报警。
警方接警后,很快将两名“交警”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为挣大钱,伙同好友(另案处理)在网上先后购置了警服、警帽、警灯、仿制式背心,并租用了一辆黑色轿车,选定在高速上停车的司机作为“罚款”对象,以此开始了他们的“警察生涯”。从去年10月份起,冯某二人作案近30起,诈骗了近8000元。
办案检察官经审理认定,冯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经静海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交警执勤或执行警卫任务时均身着警服且佩戴警号,一旦遇到着装不符合规定或行为可疑强行拦车罚款的情况,应于第一时间报警。
新报记者 常健 通讯员 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