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将针对违规低速电动车较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违规低速电动车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违规低速电动车大规模生产使用情况,其无序增长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上升态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报记者 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