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发布了一则特殊的寻狗启事,如果能提供重要线索者,狗主人奖励200万元人民币,如果找到并平安归还,狗主人愿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远远不止一则“刺激”的寻狗启事这么简单。
什么名贵狗要悬赏千万元寻找?令人难以置信因而议论纷纷。依据启事,这只名为“天狼”的狗,是一只八岁半的雄性退役军犬,“经过特殊训练为国家做出过巨大贡献”。网友若有所悟:在爱犬人士的眼里自家的狗是无价的,何况是为国家做过贡献的功勋犬,难怪会天价悬赏。一些网友半认真半调侃道,“改变命运的机会到了,这就去找!”然而,不到一天,网友的“致富梦”就碎了:知情人士透露,这条狗被找到了,狗主人只给帮忙找到这条狗的市民5000元奖励,因狗主人“寻狗心切,以1000万元为噱头,不管200万元还是1000万元这都是不可能的事。”网友感觉被耍弄了,“悬赏1000万元,最后给了5000元,这也太‘狗’了吧,可以告他欺诈了吧。”
这件事在网上炸了锅,不过,最终浮出水面的事实真相更加“炸裂”。正如部分网友所猜测的,所谓“悬赏千万寻狗”事件,纯粹是编造杜撰的闹剧——寻狗是假的,找到是假的,悬赏也是假的!7月11日,郑州警方通报“悬赏千万寻狗”事件:“经查,7月9日8时许,某传媒有限公司法人杨某冰为吸引关注,杜撰其于7月8日在郑州北龙湖附近丢失一条功勋犬,设置200万元、1000万元赏金等不实信息并发至网络社交平台,造成广泛传播。9日14时53分,公益人士马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使用微博账号@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将上述不实信息发布至网络公共平台,进一步扩大不良影响。9日19时许,杨某冰迫于舆论压力,指使其朋友王某联系发布该不实信息的部分自媒体和新闻媒体继续发布‘狗已在警方协助下找到’等不实信息。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冰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马某、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杨某冰无底线造谣,马某则无脑传谣。有道是玩火者必自焚,消费社会诚信,戏耍公众骗取流量,最终会被流量反噬。正如警方所提示的,“自媒体”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账号运营,发布信息不得道听途说、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网信办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13条具体措施,加强网络信息真实性管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择手段、以身试法者,必将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