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案件做出判决,4名自境外邮购咖啡因入境的被告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到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到2万元不等。这两起案件由天津海关缉私局所属机场分局于2022年7月立案侦办,是该分局开展的打击咖啡因走私专项行动中的案件。
据悉,机场分局、滨海机场海关在两个进境快件中查获咖啡因片剂。机场分局办案民警赶赴快件收件地开展侦查工作,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咖啡因片剂1510粒,净重共计880.6克。经查实,4名犯罪嫌疑人为制作、吸食毒品“安钠咖”(学名为“苯甲酸钠咖啡因”),自境外购买咖啡因片剂后,以伪报品名方式通过邮寄渠道走私入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咖啡因系国家管制精神药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咖啡因走私进境后与其他化学物质合成,制作新型毒品“安钠咖”,用于吸食或贩卖,构成走私毒品罪。新报记者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