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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