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改革部署,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同时,实质性保障群众诉权,决不让诉权变“诉累”。
立案,是群众开启司法维权的第一扇门。这扇门是敞是掩,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依法维护群众诉权,这是对全国法院立案工作的核心要求,更是天津法院十年来深耕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根本遵循。”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说。
从“审查”到“登记”
一扇门越开越大
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在全国推开。天津法院以此为契机,变“审查过滤”为“登记立案”,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愿景走向现实。
李静介绍,为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天津法院出台《天津法院立案工作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一次性告知”,建立诉讼辅导制度,杜绝年底“控制立案”等现象,让立案标准更统一、流程更透明。
从“繁手续”到“便捷办”
一条路越走越宽
天津法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厅网线巡”立体化立案模式,实现大厅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跨境立案、上门立案全覆盖。
数据显示,2025年,天津法院网上立案数已达到了18.74万件,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在全国率先实现京津冀、海事法院跨域立案,创新跨境立案模式,让当事人免予办理公证、认证等繁琐手续,真正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异地可立”。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让群众在每一个细节中感受到温度。”李静说。
从“有地方说理”到“有温度服务”
一颗心越贴越近
在天津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轮椅、老花镜、手写板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天津法院健全适老适残诉讼服务体系,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红桥区人民法院上门立案+现场调解,让行动不便的老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为聋哑当事人开展“纸上谈话”,用笔尖传递司法温情……一个个暖心故事,正是天津法院十年改革的生动注脚。
“最好的场所留给群众,最优的服务送给群众。”李静说,全市22家法院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实现立案、保全、送达等主要诉讼服务事项“一站式通办”。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年接听量超52万次,诉讼费在线交纳、票据在线生成等举措,让“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成为常态。
从“立案难”到“解纷快”
一份力越聚越强
立案登记制改革,不只是“开门接案”,更是“源头解纷”。
李静介绍,天津法院坚持“应立必立、能调则调”,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2025年,全市法院通过“总对总”机制化解纠纷12889件,立案后先行调解成功案件达82436件。目前,已有884家调解组织、3647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让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高效化解。
同时,天津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办理。市三中院针对商品房批量逾期交房纠纷,通过二审繁简分流实现70件案件实质化解,还带动280件未诉纠纷达成和解,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改革是持续深化的过程。”李静表示,天津法院建立了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机制,通过专项督查、立案偏离度预警、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2025年,群众立案满意度同比上升18.44%,司法改革获得感持续提升。
站在立案登记制改革下一个十年的新起点,李静说:“我们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持续深化改革举措,优化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完善适老适残服务保障,以更精准、更便捷、更暖心的司法服务,依法维护群众诉权,为法治天津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