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以推动《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圆满收官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办理各类案件33747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和理论研究,时时处处用以对照、审视检察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检察理念变革,“勇于担当、百折不挠”法律监督精神和“依法、善意、精准、合作、效能”监督理念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广泛共识。自觉用“三个善于”指导检察办案,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6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二)夯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根基。建立“第一议题”学习清单,健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将上级部署要求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和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82件,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健全忠诚教育长效机制,连续四年开展忠诚主题党课教育,狠抓《对党忠诚正向指引和负面清单》落实,铭记和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三)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推进理念融合,强化正确政治观、人民观、时代观、法治观、政绩观培养,深入践行“三性统一”司法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更高价值判断标准,做实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注重机制融合,制定检察办案职权清单,压紧压实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有机统一。突出载体融合,依托“焦裕禄勤政为民工作室”“马远为民工作室”,加强精神塑造和作风锤炼,充分发挥2个以检察官个人名字命名的专业化团队带动作用,以先进榜样激励全市检察人员坚定不移跟党走。
二、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谋深做实检察服务举措
始终把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摆在检察履职首位,抓重点、优举措、重实效,切实做到服务大局见诸于言、见诸于行、见诸于效果。
(一)坚决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聚焦护航上合组织峰会,开展助力平安天津建设、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专项行动,全力做好依法办案、风险防范、社会治理等工作,提起公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47人,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2件,得到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批示肯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890人、提起公诉10189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网络赌博等犯罪,提起公诉930人,守护清朗网络。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必到位、宽亦有度”,依法不批捕2221人、不起诉2567人。坚持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三级检察院均派员入驻市、区综治中心。秉持“只要来访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就要100%维护好”理念,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用心用情办理群众信访13158件,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
(二)依法服务高水平市场经济建设。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出台20项检察举措,助力建设统一、安全、法治、诚信、创新、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与京、冀检察机关会签《关于依法保障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高标准建设的若干举措》,助力提升京津冀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我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提起公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02人。依法促进科技创新,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8人,联合16部门印发《天开高教科创园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方案》,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法维护税收安全,开展涉税监管专项监督,督促追缴税款5.1亿余元。依法保障金融安全,提起公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215人,稳步推进“天津市金融犯罪预防中心”建设,推动惩治金融犯罪与行业风险防控协同共治。富某等人以“第四方支付”形式开展涉赌、涉诈等违法资金结算,涉案金额3亿余元,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有力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
(三)多维发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80件。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深入319家企业调研,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持续向行业商会及企业发放《民营企业法治化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线上线下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助力依法治企、依法兴企。深化检察服务协同联动,对一起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支持引导受害企业通过民事仲裁维护合法权益,主动做好涉案账户的刑事解冻与民事保全衔接,帮助挽回损失2899万余元。
(四)助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44人、提起公诉227人,高质效办理赵金云、张平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协同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提起公诉68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3件,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2人,提起公诉11人,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三、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扎实做好民心检察工作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做实各项检察为民实事,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决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守护“舌尖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52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办理案件168件。运用“不合格肉制品行政违法案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京津冀联动查处生产销售伪劣牛肉犯罪,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守护“出行安全”,常态化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推动消除京津城际、京沪线、大北环线垃圾堆放等安全隐患,服务“轨道上的京津冀”高质量发展。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提起公诉145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公益诉讼监督,携手市审计局、市医保局治理医保基金“失血”问题,累计避免7.9亿余元资金流失,追回资金4亿余元,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二)做实“一老一小”合法权益维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579人。加大涉老年人民事生效裁判、执行监督和支持起诉等案件办理力度,帮助追索劳动报酬、解决赡养纠纷。深化养老服务领域公益诉讼监督,督促治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虚假开展老年人体检等问题,促进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451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提起公诉涉罪未成年人273人,依法不起诉445人。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协同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362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72次,协同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103个,推动190所校园门口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持续加强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聚焦“劳有所得”,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284件,办理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3件,帮助追索欠薪、欠保914万余元。聚焦“妇有所护”,深化与市妇联沟通协作,依法监督纠正就业歧视、村规民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等问题,2件案件被评为2025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聚焦“弱有所扶”,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携手市卫健委、市消防总队完善残障群体医疗App就医预约服务和“119”无障碍报警通道。聚焦“困有所助”,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255人391万余元。聚焦“拥军优属”,与北京军事检察院共建“军地检察协作办公室”,办理涉军案件28件,依法保护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深化构建党委领导下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健全完善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选派骨干常驻市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中心,实质化常态化运行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协同办公室。主动跟进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注意发现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依法及时办理。积极做实“府检联动”,近年来先后与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行政机关共建37项协同履职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共治格局。构建党委领导下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这一“天津经验”在全国大检察官会议上作专题介绍。
(二)做实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43件、撤案788件,追加逮捕、起诉228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98件次,协同公安机关清理侦查环节刑事“挂案”846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7件。突出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托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协同机制,开展看守所执法突出问题治理和“判实未执”人员集中清理,推动看守所完善监管制度机制17项,依法清理“判实未执”人员218名,协助市委政法委出台《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三)聚焦社会关切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坚持必要性与精准性相统一,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709件,对民事审判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0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5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加大对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等违法情形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648件,协同有效解决“执行难”。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加大融资租赁金融纠纷案件执行活动监督力度,促成融资租赁企业执行回款增加1438万余元。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提出监督意见27件。注重在监督中维护审判权威,对102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四)坚持监督与救济并重做强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推动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合法权益,受理行政监督案件3537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796件。某知名培训机构拖欠劳动者社会保险费9万余元,有关部门责令补缴后未执行到位,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促其全额缴清。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26件。依法规范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37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69件,防止以罚代刑、当罚不罚。
(五)围绕促进治理做优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积极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建言献策。坚持治理实效导向,全面、充分履行14个法定领域办案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8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626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6件,推动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保护攻坚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60件。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政府推进马棚口区域退养还滩、退养还湿生态修复治理,依法取缔2个“黑码头”,治理非法占用海域1710公顷,修复海岸线5.7千米,得到最高检肯定。聚焦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监督,推动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西井峪历史文化名村焕发新面貌,让历史留下来、文化活起来。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持续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以真改革、实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内生动力。
(一)推动司法责任制长出“牙齿”。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创新制定检察办案职权和办案责任“双清单”,既明晰不同办案主体职责分工,做到确权与控权相结合,又进行责任提示、警示,有效破解司法责任明责、追责难题。制定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确保司法责任全员覆盖、全面落实。完善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运行机制,实质化开展检察官惩戒工作,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
(二)积极推进检察管理创新。树立全面检察管理理念,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修订完善党建、业务、政务工作手册和检察改革制度汇编,为全面检察管理提供制度支撑。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完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用好立项调研这一管理方法,推动管理模式由“诊病式”到“治病式”,实现“效能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三)创新推动检察办案理念、方式变革。适应新时代办案新需求,将风险防控与社会治理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构建“诉讼办案、风险防控、推动治理、明晰责任”一体化四维度全流程办案机制,以机制创新推动检察办案迭代升级。研发辅助办案系统,为做实“四个维度”融合衔接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有效释放检察“生产力”,这一改革探索得到最高检应勇检察长肯定和支持。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对标“四个铁一般”重要要求,结合天津检察实际,着力建设一支具有铁的信念、铁的脊梁、铁的肩膀、铁的纪律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统筹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配合最高检党组巡视,一体抓好学习教育检视问题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制定《关于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言行指引》,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定期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同向发力、贯通联动。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8人,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
(二)全面深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深入实施“壮苗工程”“雏鹰工程”和《检察人员素能建设三年规划》,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加强检察教育培训,与市教委联合制定检校协同育人10项举措,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法学名师进检察”活动,推动检察实践与法学教育互促共进。加强检察官公诉能力建设,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2个案件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庭”。注重在涉外交流中锤炼涉外检察队伍,高质效承办阿塞拜疆高级检察官来华研修班,获得阿塞拜疆总检察长致函感谢。
(三)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院班子队伍建设调研,协助党委组织部门选优配强各级院领导班子15人,推动班子整体结构、力量持续优化提升。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进一步加强文件会议管理、规范基层调研考察工作,让基层有更多精力履职办案。坚持以实干实绩实效提振检察队伍“精气神”,组织开展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全市三级检察院首次整体跻身天津市文明单位行列,市检察院等9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在接受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坚持检察长“面复制”,高质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做精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集中走访317人次,邀请参与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302人次;与九三学社、工商联、侨联等建立协作机制,以民主智慧赋能检察履职。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对无罪案件逐案评查、反向审视,加强对阻碍律师执业权利行为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617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37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次,连续两年开展“全市检察长访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各位代表,2025年,天津检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稳步向前,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市高法配合与制约,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做得还不够实,正确政绩观引领下的监督办案理念仍需不断深化;二是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能力水平还不强,服务保障的时度效还需提升;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履职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对此,我们将深入调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重要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统筹抓好中央巡视和最高检党组巡视整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是树牢大局意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深刻把握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检察侧调查研究,找准服务重点和检察履职切入点,出台务实检察举措。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本领,加强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做实民心检察,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和“一老一小一特”等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衔接联动、规范运行,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强化检察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持续做实党委领导下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为推进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有力实践支撑。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研究制定《“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天津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完善检察政务、业务、队伍、保障管理机制。推动办案理念、方式变革,提升检察履职效能。
六是持续自我革命,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加强分级分类培训,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深化“四责协同”机制,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善作善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不断展现新气象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