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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15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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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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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5年1月15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凤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巩固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实施《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以下简称《三年规划》)为抓手,以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难题、解新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939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学深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理解“支撑”“服务”的深刻内涵,引领检察人员自觉担起检察使命。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调研,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全面总结回顾三年来工作情况,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实践。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认真落实最高检“三个善于”要求,深入践行“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的司法理念,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引导检察人员把党的政策主张融入检察办案,努力办出人民满意的“有灵魂”案件,8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全市示范优案。

  (三)健全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坚持在检察履职中坚决落实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市委和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81件,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完善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机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培树“五观”强化思想引领,得到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肯定和推广。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检察之为护稳定促发展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坚决扛起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的检察责任。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61人、提起公诉14040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从严从快精准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305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提起公诉2308人。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提起公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4人,与天津金融监管局会签合作备忘录,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刘某非法经营地下钱庄,以“对敲”方式组织非法换汇人民币2亿余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坚决斩断跨境非法汇兑链条。

  (二)依法助力重大战略实施。与京、冀检察机关升级合作框架意见,会签数字检察协作、线索移送等文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供给。制定服务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20项检察举措,服务保障各项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得到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高度赞誉。依法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6人,监督纠正知识产权恶意诉讼68件,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提起公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52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58人。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天津港等119家驻津央企和我市国企问计问需,与市工商联举办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推进会,在天开高教科创园、京津产业新城等设立检察工作站,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并重,升级《民营企业法治化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向行业商会及企业赠送3000余册,引领企业提升法治化经营水平,切实发挥法治护企、兴企作用。开展地理标志检察保护专项监督,推动治理假冒“小站稻”“沙窝萝卜”等问题,助力擦亮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津名片”。

  (四)依法促进城市治理。聚焦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久久为功做实安全生产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20件,督促整治电动车集中换电设施布线不规范、特色美食街区个别商户超量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隐患,全力守护城市公共安全。与市高法、市公安局等优化醉驾案件办理机制,在保持惩治力度不减的同时,强化源头防控、综合治理,让“喝酒不开车”观念持续深入人心。积极践行“以文润城”,与市文旅局建立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办理明长城保护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件,推动规范大运河沿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帮助解决泥人张彩塑、杨柳青木版年画等涉知识产权问题,用法治守护津派文化。依法助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就桥梁防撞护栏不合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提升改造106座市管桥梁;就部分路段“有路无灯”“有灯不亮”致交通事故频发问题,推动相关部门争取1000万元专项资金,修复“问题路灯”,点亮城市夜晚平安路。

  (五)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15人、提起公诉196人,高质效办理孙志刚、姜杰、白天辉等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移送行贿犯罪线索105人,有力震慑“围猎者”。就办案中发现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防治职务犯罪,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编写全国首个《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全流程指引》,被最高检推广应用。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在市委编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单独设立检察侦查部门,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7人、提起公诉19人、法院判决17人。

  三、铸牢民心检察理念,着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坚持民有所盼、检有所为,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聚民心的检察为民。

  (一)真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加强食药领域司法保障,提起公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38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59件,推动解决“挂驴头卖马肉”、违规使用“生鲜灯”等问题,让群众吃得安心。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更新自来水管网,帮助千余户村民喝上“放心水”。推动市医保局与相关部门协同整治医保诈骗,提起公诉342人,减少违规上传医保费用3.4亿余元,追回医保基金9349万余元,依法守护群众“救命钱”。联合市交通运输委、轨道交通集团等推动实现地铁全线路“同站进出限时免费”,让群众出行更舒心。

  (二)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效化。秉持“只要来访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理念,用耐心和真诚疏导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办理群众信访11744件。对办案中争议大、有影响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433件次,既解“法结”又化“心结”,让公平正义可预期、看得见、有温度。

  (三)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追诉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提起公诉456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严重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316人;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依法不起诉559人。与市教委共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推进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防范治理校园欺凌专项活动,助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贯彻《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针对监护人严重失职制发督促监护令252份,督促未成年被害人母亲履行监护职责案被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评为典型案例。

  (四)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农民工、快递小哥等起诉讨薪646件,追索欠薪1474万余元,与法院联动化解武某某等97人与某环境卫生管理所劳动争议案被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推动解决就业歧视、母婴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督促整治养老机构食品、消防等安全隐患,依法守护老年人平安幸福。加强残障人士权益保障,督促完善医疗无障碍环境整体性建设,助力残障人士自主安全便捷就医。加强军人权益保障,督促落实乘车、就医等优待政策,营造爱军拥军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与妇联、民政等部门构建多元救助体系,向625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43万余元,彰显司法温度。

  四、牢记法律监督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倡导“勇于担当、百折不挠”的法律监督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深化刑事检察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捕3507人、不起诉3251人。强化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874件、撤案1209件;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起诉412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83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二)做优民事检察工作。坚持把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支持法院依法履职相结合,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53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2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76件,协同破解“执行难”。对1234件法院作出正确裁判的案件注重释法说理,既维护司法权威,又促进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办理相关案件173件。某公司起诉某区土地发展中心索要赔偿近2亿元,其中1.8亿余元涉嫌虚构损失,检察机关依法及时监督法院重新审理并中止执行赔偿,有效避免国有财产损失。

  (三)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坚持积极履职促进司法公正、推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监督案件3673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111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28件。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56件。某镇政府错报信息导致肖某与他人存在不实结婚登记记录,肖某起诉撤销但因超起诉期限被驳回,检察机关依法督促民政部门撤销登记信息,长达29年的错误婚姻登记得以纠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24人,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099件1276人,避免“当罚不罚”。

  (四)高质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践行“精准监督、效能监督”理念,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质效建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19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858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49件,共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联合军事检察机关、天津警备区等对大沽口炮台遗址进行保护性修复,一体推进文物保护、爱国主义教育。久久为功推动互花米草治理,在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政府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全部清除工作。开展渤海湾海洋倾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依法守护环渤海生态安全。

  五、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稳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坚持守正创新、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动检察改革和管理创新,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根基。

  (一)高标准制定和实施天津检察改革总体规划。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及时修订《三年规划》,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实施,切实把改革“蓝图”变为“施工图”。系统构建党建、业务、管理与保障机制,编制党建、业务、政务工作手册和检察改革制度汇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深化法律监督协同机制。持续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走深走实,得到最高检应勇检察长肯定。与市高法开展交流会商,就协同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提高庭审质效等14个方面达成共识。与市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实质化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深化法律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办理相关案件46件,共同解决破坏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屏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在合作中最大限度发挥监督效能。

  (三)完善高质效办案工作机制。创建“诉讼办案、风险防控、推动治理、明晰责任”一体化、四维度、全流程办案机制,为全国检察机关构建科学办案模式提供“天津版本”。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管理、素能养成“三元机制”,确保用权有依据、放权不放任。开展案件提级交叉评查,以高质量评查推动高质效办案,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完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1个,运用“应税交易税收征管类案监督模型”筛查出应税未征管线索29件,挽回税收损失3014万余元。

  六、狠抓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坚持以严的标准管党治检,一体抓实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围绕“六项纪律”梳理158条负面清单,高标准开展交流研讨,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检察人员日常自觉。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人,以铁的纪律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做法得到市领导肯定。

  (二)持续强化素能建设。深入开展“2024培训能力提升年”活动,形成“检察人讲精品课”“青年干部素能提升培训”等特色品牌,组建2个以检察官命名的专业化办案暨培训团队。持续实施“壮苗工程”和《检察人员素能建设三年规划》,建立一体化、全周期、开放式、竞争择优的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夯实人才强检根基,5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

  (三)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会同党委组织部门选拔交流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29人,推动班子年龄、专业、经历等结构更加优化。坚持正确政绩观,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取消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探索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将精力更加聚焦到高质效履职办案上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涌现出“焦裕禄勤政为民工作室”“马远为民工作室”“青听为民”等一批优秀文化品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专题研究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参与检察调研、开放日等活动400余人次,集中走访代表委员300余人次,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检察长“面复制”,高质量办理建议和提案,切实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务实举措。聘请15名党外人士为特约检察员,邀请参加座谈、案件公开庭审等活动。与九三学社市委会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实践。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对无罪案件逐案评查、明确司法责任。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职,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制定《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正向工作指引及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检律关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299件次,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推出“全市检察长访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公正筑公信。

  各位代表,2024年,天津检察工作在现代化发展轨道上稳步前进,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市高法配合与制约,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深化,践行检察新理念还不到位;二是检察工作助推国家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还不够强,服务保障能力仍需提升;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基层基础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知识产权、涉外检察等领域专业化人才短缺;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加力,司法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深入调研,在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天津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深入落实中央《意见》,持续抓好《三年规划》实施,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第一议题”、政治督察等制度,迅速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为契机,统筹强化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业务方向、塑造新时代检察人。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大局。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保稳定促和谐相统一,依法精准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服务我市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检察举措,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更实举措推进民心检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检察群众工作能力。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听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加强食药、医保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是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统筹工作机制建设与监督能力建设,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深化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办案,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

  五是以更强担当推动检察改革。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做实做优检察改革“天津篇章”。全面评估《三年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以管理科学化保障办案高质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六是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检察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涉外检察等紧缺人才培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锻造具有铁的信念、铁的脊梁、铁的肩膀、铁的纪律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的殷殷嘱托,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强担当、重实干,在善作善成上下真功、做实功,不断开创天津检察事业新局面,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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