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丁先生:2024年7月,我用蓝牌燃油车更换了1台绿牌新能源汽车,2025年,我想在保留名下这台新能源车的前提下,再购置1台蓝牌燃油车,是否可以?
市交通运输委: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普通车增量指标可以用于新能源车办理登记。您已经使用普通燃油小客车的更新指标为新能源车办理登记,如希望为个人名下新的普通燃油小客车办理登记,需取得普通燃油车小客车指标。另外,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等。您名下已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不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