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献峰)2月17日晚,公安津南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咸水沽大队查获一涉嫌醉驾黑色奔驰牌小型轿车的女子,对车上乘坐的两人分别依法训诫并处罚款。
当天21时20分许,咸水沽大队交警在津南区月牙河西路开展集中夜检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轿车行驶轨迹飘忽游离,感觉异常。执勤交警果断采取行动,依法上前拦截这辆车。这辆车的驾驶人是一名女子,她身上散发着酒味,交警使用专业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她进行检测,确认这名女驾驶人刘某某血酒精含量86毫克每100毫升,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已然触犯法律的红线。为确保证据确凿、案件办理万无一失,刘某某随即被交警带往公安津南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采血检验,以获取更精准、权威的血液检测结果。这辆车上乘坐的一男一女因未履行劝阻义务,分别被交警训诫并处罚50元。
据了解,当晚,38岁的刘某某与几个朋友在饭店聚餐时,刘某某喝了一杯高度白酒。酒足饭饱后,她持侥幸心理,执意驾驶自己的轿车送朋友们回家,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抓个正着。刘某某将受到什么法律处罚?对此,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华介绍,刘某某血酒精含量86毫克每100毫升的驾驶行为已构成醉酒驾车,将依法受到拘役、罚金、吊销驾驶证以及禁驾等处罚。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面临从重处罚或累犯加重处罚。
目前,津南警方正依据法律法规对这起涉酒驾驶案件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