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昨日,天津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合作签约活动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双方共同签署《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合作框架协议》,明确24项联动合作事项。
据了解,此次合作涵盖区港合作、园区合作等类型,涉及海洋装备制造、文旅、医疗、港口合作、航空航天、服务业、绿色低碳等多个方面,旨在构建联动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成果。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既有沿海地理位置优势,也有深厚的制度创新、产业发展基础,合作前景广阔,希望以此次签署协议为契机,持续推动两地务实高效合作。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双方已围绕协议涉及的领域共同研究制定了联动发展合作重点事项,为后续推动津琼合作项目化打牢基础。未来两地还将在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经济、国际商务、会展经济等领域持续探索建立联动创新通道,不断拓宽联动合作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