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8月24日7时,解除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影响天津地区的强降雨云团已经移出,我市降雨过程结束,境内主要行洪河道、水库水势较为平稳,上游无洪水入境;全市积水片积水已经排除,主干道路恢复正常通行。当前,我市仍处于汛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持续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转移人员经评估安全后返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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