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8月20日10时,解除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鉴于影响天津地区的强对流云团已经移出,我市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市气象部门解除了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境内主要行洪河道、水库水势较为平稳,上游无洪水入境。近期,我市降雨仍多发频发,部分水库、山洪沟、塘坝等水利工程水位偏高,一旦遭遇强降雨易引发洪涝灾害。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思想,持续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临山临水道桥、城乡低洼易涝片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险,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转移人员经评估安全后返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