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记者昨日从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位于津南区的天津华策钢构彩板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存在事故隐患。目前,该隐患已整改完毕。
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近期对天津华策钢构彩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作业人员刘某正在焊接作业区从事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未查询到作业人员刘某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信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业人员刘某,均承认刘某为该公司刚招聘的员工,从事焊接作业,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该公司在招聘工作中未对作业人员的身份和资质进行审核,并且已在1年内连续发生2次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对该公司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