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文娱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第20届文博会开门迎客~~~
谭汝为纵谈天津城市文化并展示著述~~~
~~~
文化观察
由“一顿火锅”看“七天无理由撤档”~~~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天开高教科创园系列专项产品焕新发布
区域观察~~~
企业简讯~~~
企业简讯~~~
企业简讯~~~
~~~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5月24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化观察
由“一顿火锅”看“七天无理由撤档”
质量“不在线” “再搏一次”也白搭
本报记者 张钢

  今年“五一”档影片《没有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事》宣布撤档后,引发的质疑尚未消散,片方又突然宣布该片已在某视频网站独播,会员可免费观看,再次引发舆情,院线方认为此举“毫无诚信”,网友嘲讽其“自暴自弃,逃离战场”。近来,撤档成了片方惯常操作,仅今年就有5部电影采取了撤档后重映的方式,其中大多重映后票房仍增长乏力。电影行业为何频现“七天无理由撤档”?片方、院线、观众、明星,为何都因撤档成为输家?

  以自我为中心 忽视观众意见

  电影撤档还要追溯到2017年上映的《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上映前,导演毕志飞对筹划6年的作品信心满满,但上映当天票房只有120万元,次日40万元,5天后便宣布撤档。时隔半年,该片重映后被媒体给出“故事胡编乱造、镜头毫无美感”的评价,拿到迄今为止的网络最低评分2.2分,但导演并不认为作品有问题,而是对网站评分机制提出质疑。

  2018年,吴磊、梁家辉、刘嘉玲主演的电影《阿修罗》在暑期档上映,面对观众差评,该片上映3天后宣布撤档。这部宣称投资7.5亿元的作品,最终票房不到5000万元,此后永久下线。对于撤档原因,片方同样认为是评分机制等市场不公导致,由此引发众怒。多数网友对该片剧情不连贯、台词尴尬等问题予以批评。

  资深影片发行工作者刘歌表示:“未能认识到自身质量的不足,无视观众的批评,将失败原因归结为‘环境’‘黑幕’,最终导致这两部影片的失败,被众多片方视为反面教材,此后撤档操作曾一度消失。随着市场回暖,一些片方、导演重蹈覆辙,又开始以自我为中心,将观众反馈置之脑后。《没有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事》上映前曾请来导演谢飞把关,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该片‘宣发找不到点,类型不清,笑点不集中’等问题,但导演丁晟没能听取意见,认为作品有观影门槛,习惯了短视频节奏的观众可能跟不上剧情。如果主创团队不能真正面对市场,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他们的作品很难让观众满意,撤档现象依然会发生。”

  “一顿火锅”失利揭示三大错位

  该片宣发团队的一位工作人员客观分析了影片失败原因:“自从接手这部电影的宣发,我的感觉是焦虑与无奈,因为在策略制定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影片去年12月在海南岛国际电影节首映,收获好评,但片方忽视了那些好评并非来自观众而是请来的嘉宾。这些商业互捧给片方造成了影片质量很好的错觉,将影片票房估值定得很高,为后来的失利埋下隐患。定档‘五一’上映后,团队未对同期上映的其他影片做必要的竞品调研。作为一部带有悬疑色彩的电影,大规模点映难免会有剧透,但片方坚持不能有半点‘泄密’,使得宣发团队无法找到宣传点。此外,大规模点映时观众都是明星‘粉丝团’成员,他们的好评同样带有误导,继续让片方盲目自信,最终定下‘10亿元保底,遥望20亿元’的过高目标。影片从上映、宣布撤档,到最终在网络播出,只用了11天。这段时间,片方失去了票房,院线因撤档遭遇排片混乱,观众对作品质量不满,明星承担了‘拍烂片’的名誉损失,四方皆输揭示出目前电影行业普遍存在的三大错位——业内和大众,导演和宣发,片方和明星,多种错位导致了影片类型不清、宣发点不清晰、明星‘粉丝’和片方吵架,最后导致争相甩锅的混乱局面。”

  撤档操作会否形成常态?如何才能实现多方共赢?对此,刘歌表示:“近来电影撤档的操作较多,主因是档期竞争压力大,由于题材与档期不符,或者自身质量一般导致票房疲软。片方成本回收的重压,使得撤档成为面对无奈时采用的下策,但这种选择必然会带来重新安排档期、寻找新的卖点以及投入二次宣发费等难题,在票房、热度、观众反馈等方面都难以为继。目前,一种新方式悄然兴起,成为现阶段片方解决问题的折中选择——通过点映摸清观众反馈,在正式上映前撤档。比如,动画片《小倩》经过两轮点映,基于市场反响以及同档期上映片目的竞品调研,于4月23日宣布退出‘五一’档,这种方式对片方、院线以及观众的影响相对较小。此外,正式上映前撤档还会增加观众对作品的好奇心,比如宣布撤档一年后才上映的《八佰》,最终拿到31亿元票房。作品质量是能否卖座的根本,没有质量保证,单靠选择‘再搏一次’在电影市场根本行不通。因此,主创应努力提高电影质量,宣发部门根据作品类型、角色等精准定位目标观众,才能实现多方共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