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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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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试验区出新政 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气”
马晓冬

  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日前,《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这是我国北方口岸首个保税LNG(液化天然气)加注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完善LNG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助力我市打造保税LNG仓储、加注和贸易中心。

  《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提出,参照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管理模式,允许液化天然气作为国际航行船舶燃料享受保税政策。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涉及保税LNG加注业务试点工作的准入与日常管理等内容,天津自贸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区内企业申请获得试点企业资格后,可以开展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保税LNG的业务。

  据了解,在此之前,天津口岸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已开展多年,除天津港外,还可直供秦皇岛、曹妃甸、京唐、黄骅4个北方港口,为服务津冀港口群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每年完成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和分拨数量居全国主要港口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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