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雯)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作为试点城市,我市即将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这意味着今后在异地打拼的新人在领取结婚证时,再也不用为爱奔波。
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指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2021年6月,民政部在部分省市启动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将及时推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工作。经过近两年的试点,今年5月12日,国务院作出批示,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对外公布的21个试点省份中,其中就包括天津,试点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