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红)昨天,记者从天津航空了解到,出票日期自2023年4月5日零时起,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再次下调。新的收取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儿童及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此次下调后的国内燃油附加费将比目前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分别降低了20元和10元,这也是今年以来的第二次燃油费下调,将有望进一步降低旅客出行成本,加速市场有序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