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平 韩雯 孟若冰)“网络短视频的点击量反映了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既是社会的进步,也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监管对象和方法尚未完善等亟待加强和改善的方面。”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建议,要从定义、审核、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微短剧视频规范管理。
张金英认为,首先需要对网络微剧进行明确定义。“凡出现1人以上同时出镜,且背景为动态”则定义为网络微剧。其次定义监管对象。“凡在单一平台订阅人数超过1万或浏览次数超过10万;或在多平台总计订阅人数超过3万或浏览次数超过30万”则为监管对象。
“要加强审核,上线前,必须提供剧本,由广电总局专门设立针对网络视听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以清单式审核模式挑勾通过,每一项由专人签署背书,永久追责。只有通过所有审核项目,才可以颁发许可证,并做到一剧一审,谁审谁负责的方式。”张金英建议,要明确监管手段,对符合监管条件的对象,如出现无证上线的情况,建议进行该项目收益10倍的罚款,如同一监管对象多次发生无证上线,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业者应该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来进行管理。国家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收取学费,为管理该行业的发展提供经费支撑。”张金英说,通过课程引导,让制片人制作出有教育意义的微视频,同时严格规范演员行为和表演,如因色情、三俗、虚假、抄袭等方面出现舆情,一定严肃处理。